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3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05-3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发”),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9.6亿元。

  ● 截至2022年5月30日,金发科技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8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情况

  近日,金发科技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与广东金发在2022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18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发科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9.6亿元。

  2、内部决策程序审批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新增的金融机构的融资相互提供担保,其中为广东金发预计担保额度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相互提供担保并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预计不超过124.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广东金发预计担保额度1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次担保金额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广东金发的担保余额为11.85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广东金发担保余额为14.85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33.15亿元,其中,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7亿元,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1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5,50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平绪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废旧塑料回收及利用;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门窗、楼梯制造;地板制造;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室内装饰、设计;模具制造;非织造布的制造及销售;卫生材料及卫生用品制造及销售;医疗器械制造及进出口业务;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制造及销售;劳动防护用品制造及销售;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国内商品贸易(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除外);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业;零售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仓储业(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专业化设计活动;工程设计活动;建筑安装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广东金发97.18%的股权,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东金发2.82%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负债情况(未经审计)

  ■

  注:广东金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金发科技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广东金发(即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证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主合同

  债务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2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18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9.6亿元。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或两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建设和经营需要,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5月30日,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23亿元(包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29.51%;金发科技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03亿元,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29.38%.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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