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31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4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2022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在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因公司需要梳理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进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延后,现对公司在此期间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补充审议。

  在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公司共发生财务资助事项累计金额为3,300,826,376.61元,具体如下:

  1.公司向12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873,792,723.54元;

  2.公司向2家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10,010,000.00元;

  3. 14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合计 2,417,023,653.07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旨在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发。(1)合联营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均以同等条件按照持股比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3)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项目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支持被资助对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要,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正常开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上述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2-046号)。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抗击疫情减免租金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及《关于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公司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产权房屋的情况,对符合条件、标准的合规企业,在2022年度相应减免房屋租金。经预计,北京区域内符合减免租金标准的企业约500户左右,北京以外区域符合减免租金标准的企业约100户左右,合计2022年公司租金减免金额约1.1亿元左右。若疫情导致公司出租房产所在区域的风险等级全部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最终减免金额约为1.3亿元左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减免租金安排,既是响应政府号召,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坚定信心、渡过难关、助企纾困的扶持举措,又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及影响力,有利于推动小微企业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支持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减免租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支持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减免租金的相关安排。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抗击疫情减免租金的公告》(临2022-047号)。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首开龙湖盈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泰置业”)为公司与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0亿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盈泰置业由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盈泰置业主要开发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熙悦天街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盈泰置业拟向保理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保理融资,每笔保理融资的期限为1年。

  本次融资由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拓展”)出具《付款确认书》及《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在项目公司未按期足额偿还标的应收账款时,龙湖拓展就项目公司尚未偿还的该笔应收账款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付款义务及作为共同债务人对该笔应收账款债权承担无条件付款义务(简称“加入债务”)。公司以签署《关于差额补足及加入债务分担的备忘录》的形式,按照持有的盈泰置业50%股权比例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按融资总额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因盈泰置业申请融资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实质是公司为盈泰置业申请融资按持股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是考虑到龙湖拓展开发规模较大且已与公司合作多个房地产项目,龙湖拓展为盈泰置业申请融资提供差额补足及债务分担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盈泰置业50%的股权,且盈泰置业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因盈泰置业申请融资提供反担保事项,实质是公司为盈泰置业申请融资按股权比例提供的担保责任,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反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龙湖盈泰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22-048号)。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作为发起机构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拟作为发起机构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其中次级金额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18年,期限内每3年设置开放期(包括公司的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持有人的售回选择权、公司的回购选择权)。

  资产支持票据交易结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出借方)拟向公司及/或相关子公司(如需)(作为借款人)提供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下称“标的债权”),并由出借方作为委托人将该等标的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委托给公司认可的信托机构(作为发行载体管理机构,下称“受托人”)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下称“信托”),对外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下称“本次发行”),公司及/或相关子公司(如需)作为借款人承担按期偿付本息的还款义务,并以公司及/或相关子公司名下的物业作为入池物业为本次发行提供抵押担保和还款现金流支持,具体入池物业范围由公司授权代表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受托人根据本次发行需求确定。

  增信及流动性支持安排:(1)由公司作为售回和回购承诺人为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持有人的售回选择权安排提供售回及回购承诺;(2)由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为本次发行提供约定的资产管理服务;(3)抵押人(即持有入池物业的项目公司)以入池物业作为抵押物为标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4)出质人(即享有入池经营收入的主体)承诺以入池物业的物业经营收益权及相关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收入、酒店经营收入)作为应收账款质押财产为标的债权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并对该等收入进行约定的资金归集和监管安排;(5)公司对于本次发行涉及的入池物业的物业持有人和物业经营方(如有)提供用于经营周转的流动性支持安排;(6)其他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实际情况而增加的保障措施。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不超过 32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申请新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申请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安排:为提高本次发行工作效率,拟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与资产支持票据的设立、申报、注册、发行、挂牌转让、信息披露等安排有关的一切事项;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本次发行的入池资产(入池物业),并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发行项下的增信措施;

  6、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45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为3+2年,固定利率,拟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无需担保。

  本次中期票据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不超过32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申请新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4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首开龙湖盈泰置业

  有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债务人:北京首开龙湖盈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泰置业”),盈泰置业为公司参股企业。

  ● 担保人/反担保中被担保人: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拓展”),龙湖拓展非公司关联人。

  ● 反担保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 反担保金额:本次反担保金额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小写:1.5亿元)

  ● 反担保方式为公司以签署《关于差额补足及加入债务分担的备忘录》的形式,按50%的比例分担龙湖拓展就盈泰置业保理融资中对应收账款的差额部分补足付款义务及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应收账款债权承担的无条件付款义务。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参股企业盈泰置业拟向保理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保理融资,每笔保理融资的期限为1年。

  本次融资由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龙湖拓展出具《付款确认书》及《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在项目公司未按期足额偿还标的应收账款时,龙湖拓展就项目公司尚未偿还的该笔应收账款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付款义务及作为共同债务人对该笔应收账款债权承担无条件付款义务(简称“加入债务”)。公司以签署《关于差额补足及加入债务分担的备忘录》的形式,按照持有的盈泰置业50%股权比例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按融资总额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因盈泰置业申请融资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实质是公司为盈泰置业申请融资按持股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盈泰置业的授权担保额度为4亿元。公司本次因盈泰置业申请融资提供反担保事项,实质是公司为盈泰置业申请融资按股权比例提供的担保责任,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反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盈泰置业的担保授权余额为2.5亿元。

  二、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盈泰置业为公司与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0亿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盈泰置业由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盈泰置业主要开发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熙悦天街项目。

  盈泰置业成立日期:2017年1月;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28号院;法定代表人:陈明伟;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等。

  截至2022年3月31日,盈泰置业资产总额为5,656,292,489.17元,负债总额为3,706,132,037.08元,净资产为1,950,160,452.09元。2022年1-3月,其营业收入为46,988,900.96元,净利润为-4,190,959.65元。

  三、担保人/反担保中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龙湖拓展为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龙湖拓展基本情况:

  龙湖拓展成立日期:2002年10月;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镇柏林村龙湖西路8号;法定代表人:苏西振;注册资本:130,800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2022年3月31日,龙湖拓展资产总额为826,812,890,924.03元,负债总额为588,496,335,228.56元,净资产为238,316,555,695.47元。2022年1-3月,其营业收入为16,539,649,141.08元,净利润为980,177,882.10元。

  四、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盈泰置业拟向保理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保理融资,每笔保理融资的期限为1年。本次融资由龙湖拓展出具《付款确认书》及《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在盈泰置业未按期足额偿还标的应收账款时,龙湖拓展就盈泰置业尚未偿还的该笔应收账款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付款义务及作为共同债务人对该笔应收账款债权承担无条件付款义务。公司以签署《关于差额补足及加入债务分担的备忘录》的形式,按照持有的盈泰置业50%股权比例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按融资总额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1.5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是考虑到龙湖拓展开发规模较大且已与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龙湖拓展为盈泰置业申请融资提供支持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本次因盈泰置业申请融资提供反担保事项,实质是公司为盈泰置业申请融资按股权比例提供的担保责任。公司持有盈泰置业50%的权益,且盈泰置业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041,548.5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02%。

  其中: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2,070,306.5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115,944.07万元,合计2,186,250.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33%%。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1,260,72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56%。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594,572.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3%。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盈泰置业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对龙湖拓展的反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4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在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补充审议。

  ●公司在此期间共发生财务资助事项累计金额为3,300,826,376.61元,其中公司向12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873,792,723.54 元;公司向2家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10,010,000.00元;14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合计 2,417,023,653.07 元。

  ● 本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2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在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因公司需要梳理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进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延后,现对公司在此期间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补充审议。

  在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公司共发生财务资助事项累计金额为3,300,826,376.61元,具体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期的股东借款。为支持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向12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873,792,723.54 元。

  被资助对象均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

  (二)为支持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向2家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含其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10,010,000.00元。

  多年来,在公司资金紧张情况下,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首开集团对公司存在大额财务资助,大多数借款的计息标准低于或等于市场基准利率水平。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首开集团对公司财务资助余额为44.0027亿元,其中1.0027亿元不计息;33亿元借款年利率为LPR利率;10亿元借款年利率为5.6%。

  公司现与首开集团(含其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项目公司数量较少(仅有6家),首开集团(含其控股子公司)在该类项目公司里持股比例较小(4.11%~38.5%之间),首开集团按持股比例对该类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相对较少。因首开集团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远大于此类股东借款总额(本次涉及两家公司,首开集团按持股比例计算,应承担的资助金额为173.7万元),且其财务资助多为不计息或LPR利率,在此情况下,首开集团对于该类项目公司不再按比例提供股东借款。

  ■

  (三)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款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14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合计 2,417,023,653.07 元。

  ■

  (四)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旨在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中,(1)合联营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均以同等条件按照持股比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2)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项目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3)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为合联营项目公司的情况

  1.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昌熹;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800号902室(仅限办公用);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

  ■

  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78,359,354.93元,负债总额385,402,165.24元,净资产292,957,189.69元,资产负债率为56.8%。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68,757.07元,净利润-7,042,810.31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68,660,00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北京首开龙湖盈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明伟 ;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6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28号院;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等。

  股东情况:

  ■

  北京首开龙湖盈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首开龙湖盈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997,646,357.55元,负债总额2,035,721,672.11元,净资产1,961,924,685.44元,资产负债率为50.9%。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57,993,139.41元,净利润-20,057,220.94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584,950,00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3.北京和信仁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昕光;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31日;

  注册资本:8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旧宫镇久敬庄路世界之花假日广场C2座12层1213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

  ■

  北京和信仁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3月31日,北京和信仁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18,837,273.82元,负债总额1,016,280,037.55元,净资产802,557,236.27元,资产负债率为55.9%。2022年1-3月,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002,443.6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71,455,95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志远;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南大街111号-193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等。

  股东情况:

  ■

  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951,308,259.81元,负债总额763,394,925.98元,净资产187,913,333.83元,资产负债率为80.2%。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1,240,801.89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3,200,00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5.北京祥之源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翀;

  成立日期:2022年01月20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2296(商务区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

  ■

  北京祥之源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3月31日,北京祥之源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49,154,089.14元,负债总额949,154,089.14元,净资产1,200,000,000元,资产负债率为44.2%。2022年1-3月,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2,000,00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6.北京润和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成立日期:2020年02月11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胡郞路80号1258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

  ■

  北京润和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润和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30,888,673.07元,负债总额537,525,243.09元,净资产593,363,429.98元,资产负债率为47.5%。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002,930.84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26,170,00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7.北京毓锦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统恂;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注册资本:44,9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6号院1号楼5层L579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

  ■

  北京毓锦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4月30日,北京毓锦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393,688,266.7元,负债总额5,401,305,258.88元,净资产-7,616,992.18元,资产负债率为100.1%。2022年1-4月,其营业收入249,021.17元,净利润-7,616,671.37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63,209,75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8.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茁;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338号创客广场C-01-009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等。

  股东情况:

  ■

  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90,796,237.14元,负债总额579,777,173.19元,净资产211,019,063.95元,资产负债率为73.3%。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5,487,297.63元,净利润162,778,856.91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39,445,829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9.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振;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2日;

  注册资本:109,253.73134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育知东路30号院1号楼3单元2层20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等。

  股东情况:

  ■

  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797,213,157.02元,负债总额2,487,224,763元,净资产1,309,988,394.02元,资产负债率为65.5%。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060,105.98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824,294,802.5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0.北京卓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康;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9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嘉园C区17号楼底商1层105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等。

  股东情况:北京卓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为北京卓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卓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情况为:

  ■

  北京卓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卓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914,728,388.45元,负债总额4,910,180,427.23元,净资产4,547,961.22元,资产负债率为99.9%。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452,038.78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688,601,412.36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1.北京万龙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雷;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高泗路四村段28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等。

  股东情况:

  ■

  北京万龙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万龙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365,186,918.22元,负债总额9,643,678,249.63元,净资产-278,491,331.41元,资产负债率为103%。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2,712,278,819.16元,净利润-160,772,942.90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45,138,769.6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2.北京首开万科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爱东;

  成立日期:2013年07月19日;

  注册资本: 3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13号西侧1号楼206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等。

  股东情况:

  ■

  北京首开万科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首开万科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41,997,382.67元,负债总额694,125,955.7元,净资产647,871,426.97元,资产负债率为51.7%。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223,771,700.55元,净利润78,824,326.2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2,820,440.55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情况

  13.北京首开仁信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捷;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23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东区1号楼三段五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土地开发信息咨询等。

  股东情况:

  ■

  北京首开仁信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首开仁信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252,710,117.72元,负债总额7,091,702,204.62元,净资产1,161,007,913.1元,资产负债率为85.9%。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54,581,404.72元,净利润-14,936,511.74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611,251,335.9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4.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国影;

  成立日期:1996年06月17日;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注册地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内;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度假、水疗、桑拿、美容美发、健身、娱乐、餐饮和相应配套设施等。

  股东情况:

  ■

  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皓年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所控股港资企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2,411,200.65元,负债总额538,773,789.4元,净资产-466,362,588.75元,资产负债率为744%。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9,289,563.75元,净利润-9,408,565.01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61,428,566.17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被资助对象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情况

  15.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朋朋;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27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塔园路369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214,163,339.52元,负债总额6,963,380,398.67元,净资产250,782,940.85元,资产负债率为96.5%。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49,964,913.03元,净利润-60,938,139.75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59,879,481.95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苏州平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峰;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001号平江新城现代服务大厦4楼D16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

  ■

  16.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宏修 ;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142,36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闽江大道167号;

  经营范围:出售和出租自建商品房;物业管理等。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1,970,670,729.16元,负债总额66,328,760,575.49元,净资产25,641,910,153.67元,资产负债率为72.1%。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20,600,079,090.59元,净利润10,718,639.98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25,583,02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福州首开纵成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新;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12日;

  注册资本: 3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中路69号-105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

  股东情况:

  ■

  17.汇成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汇成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祥霖;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0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江滨西大道100号融侨江滨广场16层02商务办公-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汇成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汇成世纪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21,240,652.62元,负债总额1,566,410,099.87元,净资产254,830,552.75元,资产负债率为86%。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65,801.44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25,583,02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福州首开纵成置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见前述。

  18.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衍锋;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17日;

  注册资本:39,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中庚红鼎天下1号楼4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酒店管理等。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002,953,546.62元,负债总额9,607,420,940.86元,净资产-604,467,394.24元,资产负债率为106.7%。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2,026,309,534.56元,净利润-226,279,654.39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70,070,00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杨;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19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梧田街道南越锦园5幢2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

  ■

  19.成都佳逊投资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成都佳逊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珏;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13日;

  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宏顺街97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管理等。

  成都佳逊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佳逊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684,275,103.14元,负债总额4,866,385,442.68元,净资产-182,110,339.54元,资产负债率为103.9%。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16,037,917.43元,净利润96,993,420.65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300,750,00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成都首开晟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剑峰;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4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田家寺社区5组333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

  ■

  20.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从瑞;

  成立日期:2012年09月1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67号十里堡镇政府办公楼407室-29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项目投资等。

  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3,271,931,307.55元,负债总额102,266,416,687.11元,净资产1,005,514,620.44元,资产负债率为99%。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34,867,115.99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成都隆中策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燕涛;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7日;

  注册资本:2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兴五路77号1栋4楼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

  ■

  21.珠海横琴万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珠海横琴万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涵;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19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5728(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

  珠海横琴万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珠海横琴万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9,930,556,671.46元,负债总额16,190,632,588.41元,净资产3,739,924,083.05元,资产负债率为81.2%。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3,289,450,447.73元,净利润467,703,137.48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05,835,449.55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南京荣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强;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吉庆路9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

  ■

  22.北京尚恒龙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北京尚恒龙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雁军;

  成立日期: 2019年02月18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二街265号;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等。

  北京尚恒龙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尚恒龙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07,742,345.92元,负债总额700,621,272.02元,净资产7,121,073.9元,资产负债率为99%。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123,065.87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994,715,740.19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北京龙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捷;

  成立日期:2020年05月21日;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中鼎北路1号2层243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等。

  股东情况:

  ■

  23.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作扬;

  成立日期:2002年1月23日;

  注册资本:89,390.41620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2号楼-3至25层101内26层2613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等。

  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29,241,284,100.07元,负债总额23,339,862,959.32元,净资产5,901,421,140.75元,资产负债率为79.8%。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3,005,524,280.21元,净利润275,059,177.4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25,000,00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北京首开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晔;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19日;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九路19号院一区3号楼、3-1至3-3-1层-104;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投资等。

  股东情况:

  ■

  24.北京盛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北京盛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毅;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07日;

  注册资本:4,5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9号院1号楼1至11层01内四层412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

  北京盛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下转B114版)

本版导读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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