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3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ZHU WEI(朱伟)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274,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18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253,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10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田璧、孟庆慧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0,258,030股(其中现场投票100,253,980股同意,网络投票4,05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5%;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9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田璧、孟庆慧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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