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22-05-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情况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得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3,3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发放3,734,0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7,340,8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30,692,800股,此外,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在本次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24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编号:2022-022)、《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自2021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3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3,352,000股,本次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30,692,800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8日;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2022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将于2022年6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

  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130,692,800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8元。

  八、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咨询联系人:刘昊德

  咨询电话:0592-7276981

  咨询传真:0592-5760888

  九、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5月25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对外投资浙江曲速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议案》。基于后续业务发展及资本运作考虑,公司拟调整变更对外投资浙江曲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速科技”)的具体方案,并拟与曲速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戴斌签订《投资意向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曲速科技新设全资子公司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将其视频加速卡商用市场以及VPU芯片商用市场、GPU芯片、ADAS芯片(以下简称“核心领域”)的相关业务、知识产权全部注入目标公司,并将其核心领域及业务所涉核心业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全部转移至目标公司。曲速科技承诺后续将其与上下游供应商建立的良好业务关系优先保证未来目标公司从事核心领域的研发和生产需求。

  2.公司将被投资主体由曲速科技变更为目标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将目标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前期已向曲速科技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合作意向金,待《投资意向协议》约定的投资条件达成后,该5,000万元将转为公司对曲速科技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受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333.3333万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33.33%股权。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以现金方式以15元/股的价格向目标公司增资5,020万元,其中334.6667万元计入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4,685.3333万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

  3.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目标公司668万股,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50.05%,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曲速科技、戴斌正式签署了《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投资意向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对外披露的内容一致。协议签署后,交易各方积极按照协议的约定开展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的投资前提条件尚未完全达成,本次对外投资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落实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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