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编号:2022-026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2年5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沈馥先生、杨征帆先生、陈强先生、黄培明女士、戚啸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3.9万吨半导体核心材料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关于“年产3.9万吨半导体核心材料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年产3.9万吨半导体核心材料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年产3.9万吨半导体核心材料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飞电子”)与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年产3.9万吨半导体核心材料项目”合作协议,在湖州南太湖新区投资建设“年产3.9万吨半导体核心材料项目”。项目总用地约82亩,总投资约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3亿元,分三期建设,总建设周期约为5年,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自筹。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和资源配置,提升项目实施和决策效率,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3.9万吨半导体核心材料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年产3.9万吨半导体核心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华飞电子变更为华飞电子的全资子公司湖州雅克华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华飞”)。

  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变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进展,依据法规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变更后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 湖州雅克华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BMY4BN1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旄儿港路2288号1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郑月仓

  注册资本: 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2年05月12日

  营业期限:2022年05月1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华飞电子持有其100%股权

  三、本次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变更“年产3.9万吨半导体核心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实际管理架构和资源配置做出的安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和决策效率,明确责任主体,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本次变更仅涉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且仅在项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未涉及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等事项,不会对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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