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6-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6,893,749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470,401,000股,扣除公司回购的16,893,749股,以453,507,2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90,701,450.2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90,701,450.20元=453,507,251股×0.20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0.192817元/股=90,701,450.20元÷470,401,000股(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2817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5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如下:公司以扣除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后的总股本460,446,3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2,089,272.4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893,749股,回购专户不参与利润分配。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利润分派的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扣除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后的总股本453,507,2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0,701,450.2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893,749.00股后的453,507,2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7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2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6,893,749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7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6,893,749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470,401,000股,扣除公司回购的16,893,749股,以453,507,2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90,701,450.2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90,701,450.20元=453,507,251股×0.20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0.192817元/股=90,701,450.20元÷470,401,000股(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2817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

  咨询联系人:任国晓 郑乐东

  咨询电话:0571-87830848

  传真电话:0571-87830847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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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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