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06-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2-037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12.10-2022.6.10)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21.12.10-2022.6.10),有4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交易行为,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自行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王力安防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王力安防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2-036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爱岗路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跃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泽鹏出席会议;财务总监陈俐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关联股东王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王力电动车业有限公司、陈晓君、武义华爵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共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第 1、2、3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3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进行了公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代其云、程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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