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数量过半的公告

2022-06-28 来源: 作者: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9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数量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刊载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号)。股东陶虹遐女士拟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8,829,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陶虹遐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告知函》,知悉截至2022年6月24日,陶虹遐女士根据减持计划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达42,68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此次减持计划实施数量已过半,陶虹遐女士剩余可减持数量为26,142,288股。现将具体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减持具体情况

  ■

  2、本次减持股份来源:源于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及该等股份权益分派。

  3、本次减持前后陶虹遐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二、其他说明

  1、陶虹遐女士实施的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9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导致

  被动减持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被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强制平仓,被动减持数量为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且股东黄红云先生将质押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上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

  股份来源:本次被动减持股份系金科控股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

  2、本次被动减持的原因

  鉴于金科控股在银河证券开展的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违约风险,银河证券对金科控股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强制平仓,从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黄红云先生、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弘敏”)、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为股东的被动减持行为,目前金科控股正积极与银河证券沟通,争取尽快与相关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如金科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继续被平仓减持,金科控股将及时履行告知及披露义务。

  2、金科控股所持股票本次被强制平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被动减持的交易记录;

  2、解除质押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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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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