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2-06-28 来源: 作者: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42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1,935,620.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88,379.7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46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28,400.00万元,未超过前次现金管理审议额度和期限。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拟投资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4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形式存放银行,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 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 军 贾 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密封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同意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058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9,424,000.0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7,603,471.69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361,820,528.31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科技支行的人民币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1,935,620.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7,488,379.78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46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9,067.8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本金共计28,650.00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拟延期的“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6,503.86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5,057.6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研发大楼、购置试验检测设备。

  2021年初,国五机型产品凭借其购置成本、使用成本优势,“抢装”热潮拉高了上半年市场需求,重卡产销量创历史最高记录,进入下半年,基于前述的需求提前释放,叠加基建开工不及预期、物流行业低迷、环保限产、国六车接受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终端客户对重卡的需求明显下降。自2022年以来,国内部分地区的新冠疫情出现较大波动,对项目建设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为合理降低项目实施的不确定风险,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建设的基础上,将本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调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研发规模和研发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规避了因外部环境变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7月5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项目延期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履行了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密封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 军 贾 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8,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42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1,935,620.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88,379.7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 00046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28,400.00万元,未超过前次现金管理审议额度和期限。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拟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形式存放银行,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 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 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2年6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先后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7月5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同意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058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9,424,000.0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7,603,471.69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361,820,528.31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科技支行的人民币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1,935,620.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7,488,379.78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46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9,067.8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本金共计28,650.00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拟延期的“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6,503.86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5,057.6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研发大楼、购置试验检测设备。

  2022年以来,国内部分地区的新冠疫情出现较大波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加上经济形势不乐观,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不畅等,对项目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为合理降低项目实施的不确定风险,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建设的基础上,将本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调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研发规模和研发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规避了因外部环境变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先后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项目延期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履行了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8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在公司B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顾丽萍女士、监事宫应芳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丽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7月5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8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在公司B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刘志军先生、齐贵山先生、于志强先生、王志明先生、潘昌新先生、金炜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娄江波先生召集及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7月5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项目延期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履行了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签名:

  金 炜

  潘昌新

  王志明

  2022年6月24日

本版导读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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