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2022-06-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29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2)鄂01执90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未能如期清偿债务,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向武汉中院申请了执行。2022年4月15日,武汉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2)鄂01执909号《执行通知书》,武汉中院责令武汉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履行(2022)京中信执字第00186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本案执行费。2022年5月5日,武汉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2)鄂01执909号《执行裁定书》,法院冻结武汉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查封其持有的部分地块土地使用权,查封、冻结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且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武汉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做出的(2022)京中信执字第00186号执行证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终结执行程序后,有财产线索且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本院将依法恢复执行。

  三、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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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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