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6-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除提案4.00和提案5.00(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其余提案业经公司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3、提案1.00和提案2.00均为累积投票提案,需逐项表决,其中:提案1.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6人;提案2.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应选人数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提案3.00为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一名,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5、提案6.00和7.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8:30-11:30和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亚骏、王殷

  (2)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3)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4)邮政编码:3117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418

  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和提案2.00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即可。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本次股东大会提案3.00至提案7.00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

  说明:1、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2、审议累积投票议案时,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在相应栏内填写投票数,所填票数超过股东拥有选举票数的则视为无效委托;3、审议上述议案时,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本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应于2022年7月14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盛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徐斌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本次候选人数仅为一人,不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该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徐斌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现拟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时长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监事薪酬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斌,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起曾任职于大韩航空公司、韩国SK集团、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现任北京天宝华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康盛股份人力行政中心总监、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盛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唐兆华先生、都巍先生、俞波先生、李在军先生、于良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亚骏先生、申志东先生、冉耕先生、唐兆华先生、都巍先生和王辉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王亚骏先生、申志东先生、冉耕先生、唐兆华先生和都巍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俞波先生、李在军先生和于良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俞波先生、李在军先生和于良耀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现拟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0万元(含税)/年。独立董事出席现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均按公司标准,据实报销。独立董事津贴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

  除独立董事外,公司不额外向非独立董事支付董事职位津贴。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对应的薪酬政策领取,其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亚骏,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起,先后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今典集团、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康盛股份。现任康盛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亚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申志东,男,吉林大学管理学学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6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金融审计处副处长,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财政审计处副处长,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中植企业集团审计部副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中植企业集团督查审计中心总监。现任康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志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任督查审计中心总监,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冉耕,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硕士。2011年2月至2016年7月,在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任职;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投资并购部任职;2017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中心。现任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黄石中泽瑞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康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冉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中心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兆华,男,中共党员,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4年至2005年,任万向集团投资主管、政府事务主管和万向钱潮上市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2005年至2008年,任浙江中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至2010年,任民生东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策略发展总监和行政总监;2010年至2014年,任浙江中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至2017年,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商用车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2017年至今,任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南充基地建设项目指挥部总指挥。现任康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兆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5%股东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都巍,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公司汽车金融信贷处处长;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任重庆长安汽车客户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8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任康盛股份财务副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康盛股份财务总监,自2022年3月兼任康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都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辉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1995年8月起,历任淳安生物化工厂操作工、浙江康盛邦迪管路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康盛伟业家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康盛股份生产车间主任、厂长、营销部副总监、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康盛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辉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波,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五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科长、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总部总经理、知合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华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营副总裁、北京筑在当代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总经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于昊佰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并任新供给经济学理事会理事、清华大学会计顾问委员会委员、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一十食品有限公司监事、康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在军,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2000年8月至2006年2月,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2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康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于良耀,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清华大学博士,博士生导师。1999年8月至今,在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任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良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版导读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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