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22-06-30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2-050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22%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2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556),对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需获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审查、批准或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2-05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6月29日在广东省肇庆市工农北路6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高上、周磊、庞碧霞、赵谋明、王艳、刘令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柱鑫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武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长陈武先生提议豁免《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通知期限,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22-052号《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2-052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品生物”)99.22%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2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556),对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由于公司本次重组首次申报的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申请文件所引用的财务数据有效期为基准日后6个月内,截至目前,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接近到期。因此,为保持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财务数据的有效性,需对伊品生物的财务报告进行加期审计,并对申请文件的相关数据进行更新。由于完成相关工作尚需一定时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

  公司本次申请中止审核系中国证监会正常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不会对本次重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加期审计、数据更新工作,并及时申请恢复行政许可审查程序。

  公司正抓紧组织相关方开展加期审计及相关数据更新的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有序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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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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