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2-06-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4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以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解江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解江冰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使公司董事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解江冰先生(主任委员)、陈勇先生、姜峰先生

  审计委员会:王海燕先生(主任委员)、冷新宇先生、Yu Fang女士

  提名委员会:冷新宇先生(主任委员)、王韶华女士、王海燕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姜峰先生(主任委员)、王海燕先生、Yu Fang女士。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海燕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王丹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王丹璇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解江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王韶华女士担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王曌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贾宝山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郭彦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周裕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周裕茜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解江冰先生、王韶华女士、王曌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贾宝山先生、郭彦昌先生、周裕茜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玉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玉娇女士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玉娇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9748322

  电子邮箱:investors@ebmedica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昌路9号

  七、公司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董事郭彦昌先生、陈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谢思瑾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和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贾宝山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曾任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销售代表、全国培训经理、产品经理,北京百优普泰医疗品有限公司销售代表。现任公司高级市场销售总监。

  贾宝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彦昌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毕业,注册会计师。曾任辽宁罕王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现任公司高级财务总监。

  郭彦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裕茜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周裕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玉娇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潍坊科技学院科研助理,现任公司高级证券事务专员。

  王玉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3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选王丹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同意选举王丹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2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昌路9号爱博医疗公司总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解江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议案6、7、9-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昆、周慧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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