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2022-06-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红金额:由0.09元(含税)调整为0.08959元(含税)。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和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53,581,943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为2,202,7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24,125.9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完成第二期股份回购事项,第二期共回购1,072,227股,累计回购股份2,225,250股(含第一期回购股份1,153,023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追光者1号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案)〉的议案》等系列议案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010、2022-016、2022-028、2022-031号等公告)。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日、6月24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追光者1号持股计划股份非交易过户事项,合计登记/非交易过户714,2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号码:B883796578)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还剩余已回购股份数为1,511,050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52,070,893股,即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公司目前股本总数-回购专用账户股数=153,581,943-1,511,050=152,070,893股,现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作如下补充说明:

  依据上述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调整为0.08959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13,624,125.93÷152,070,893≈0.08959(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08959×152,070,893≈13,624,031.30元。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08959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13,624,031.30元(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生产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的规格型号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新增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 2022年 6 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北京小屯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屯派”或“关联人”),预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75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侯艳萍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的规格型号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侯艳萍女士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新增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的规格型号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

  上表中“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1年采购总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小屯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声琛

  注册资本:1333.3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12-22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双林东路10号院内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双林东路10号院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其他专用仪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郑声琛持股45%、福光股份持股25%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小屯派25%的股权,且公司董事侯艳萍女士担任小屯派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小屯派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小屯派销售产品、商品及向其购买原材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的规格型号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具体项目需求,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的规格型号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关联人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业务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福光股份本次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福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福光股份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6-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