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2-07-15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99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13.38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13.46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7月20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号)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5,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债已于2021年4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当公司因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历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盛虹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4.20元/股。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20元/股调整为14.10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由14.10元/股调整为13.5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2年1月27日。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5月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53元/股调整为13.3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2年5月27日。

  上述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0日、2022年1月24日、2022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2022-020、2022-084)。

  四、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计算过程

  (一)股份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号),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6,714,1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3元,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新增股份将于2022年7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截至2022年7月11日的股本情况,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946,522,753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213,236,862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式为:P1=(P0+A×k)÷(1+k)。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946,522,753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

  P0为调整前转股价13.38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15.33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044852(即:266,714,109股÷5,946,522,753股)。

  P1=(13.38+15.33×0.044852)÷(1+0.044852)=13.46元/股。

  本次“盛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0日(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5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98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本次权益变动后,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70.89%减少至发行后的67.8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号),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08,872.73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12.56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6月14日。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遵循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3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因公司发行股份导致股本增加,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

  注:发行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持股比例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213,236,788股,使得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70.89%下降到67.85%。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导致股本增加,属于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盛虹科技,实际控制人均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2022-07-1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