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2022-07-1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变更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娜女士,因个人原因,于近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娜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娜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聘任刘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刘杰先生的简历情况详见附件。

  二、财务总监变更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刘杰先生,因工作调整,于近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投融资总监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刘杰先生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聘任公司原财务副总监张思俊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思俊先生的简历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附件:个人简历

  1、刘杰: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学历。曾任汉唐证券业务经理;倍利证券(香港)上海办事处总经理助理;宁波吉品工业互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新禾控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华商基金投资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投融资总监。

  刘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张思俊: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上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思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7月14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王义平先生、王继民先生、冯巅先生、汪永斌先生以视频接入的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义平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8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上述回购价格未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期限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8月4日,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

  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58.28万股,已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购买的最高价为7.38元/股、最低价为7.1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23.31万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8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9.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00.17万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截至2022年7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8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购买的最高价为9.10元/股、最低价为7.0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00.17万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鉴于目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过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鉴于目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过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了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至15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本次调整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方案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亦未发生变化,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是公司根据目前股价及回购实施情况所作出的必要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七、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00万元到-14,000万元。

  ● 预计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800万元到-14,8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00万元到-14,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800万元到-14,8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883.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773.61万元。

  (二)每股收益:0.18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全球范围内汽车芯片持续短缺,原材料价格高位上涨、物流运输费用居高不下,多种不利因素叠加,对公司业绩产生了持续的影响。尤其是2022年年初以来,国际局势动荡,国内新冠疫情封控政策导致部分区域出现停工停产,尽管在6月份开始全面恢复生产,但是依然对公司半年度业绩冲击巨大。同时,由于公司战略新兴业务----乘用车座椅业务的高速发展,在2022年上半年发生了较大的费用性支出,也对公司半年度业绩也带来一定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认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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