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22-03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7-1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1年的互保协议。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年7月13日,弘欣热电公司与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村镇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0159”的《企业借款合同》,弘欣热电公司向工银村镇银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工银村镇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2ZB0074”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就工银村镇银行与弘欣热电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企业借款合同;编号:20220159)而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为前述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7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8,900.00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29,730.46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5.32%、5.47%和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20220159”的《企业借款合同》;

  2、编号为“22ZB0074”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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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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