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42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项目:15,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实施主体: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或“公司”)。

  3、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人民币134,477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建设投资110,457万元,建设期利息46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556万元。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6,385.93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解决。

  4、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实施投资建设15,000吨/年电子铜箔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两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铜箔总产能将达到8万吨/年(其中PCB铜箔3.5万吨/年,锂电铜箔4.5万吨/年)。

  6、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新增产能消化风险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223,285.9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

  2、项目内容:产能规模15,000吨/年锂电铜箔。

  3、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人民币134,47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0,457万元,建设期利息46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556万元。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6,385.93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解决。

  单位:万元

  ■

  4、项目实施主体: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开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6、投资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其中,包括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生产准备等各项工作。

  7、项目已经取得或者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项目还需取得主管部门立项、环评及能评等批复。

  8、项目效益分析:根据可研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78%,财务净现值(ic=10%)为84,805万元,投资回收期6.09年。

  上述测算数据仅为可研预测数字,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字与实际数字有较大差异的可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在“碳达峰·碳中和”(简称“双碳”)大背景下,中国未来将进行深刻的能源结构调整,以锂电池为主的储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将受益于此。2020年国家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目标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市场占比达到20%左右,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锂电铜箔作为锂电池关键材料之一,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强劲增长间接带动了上游锂电铜箔市场的高速增长。为适应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大好形势,满足国内外市场对锂电铜箔的需求,有效提升公司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的能力,不断增强了公司铜箔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扩建锂电铜箔产能具有必要性。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

  国家政策继续驱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全球主流车企加大在中国的电动车布局及电池成本继续下行、电动车的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加等利好因素,新能源汽车市场将继续快速增长,将带动锂电铜箔需求的持续增加。

  (2)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电子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专注于提升电子铜箔产品的性能。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具备持续创新能力,能够为拟新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3)优质客户的产品需求

  公司凭借自身生产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技术创新、快速响应等多方面的优势,与比亚迪、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知名锂电池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成为其核心供应商,获得了其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并多次被评为“优秀供应商”和“核心供应商”称号。优质客户在锂电池领域的布局和发展保障了对公司锂电铜箔产品的需求。

  (三)风险分析

  1、项目实施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2、管理风险

  项目投产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逐步扩大,这对公司的人才储备、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品牌推广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管理架构、管理团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

  3、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技术团队优秀,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为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流动可能性增加。如果发生技术骨干人员流失现象,将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的电子铜箔项目达产后,公司锂电铜箔的生产规模将相应提升,在下游行业景气度持续保持的情况下,公司预期上述新增产能可以得到有效消化。但如果公司下游市场增长未及预期、市场开拓受阻或销售能力未达预期,将有可能导致部分产品滞销、生产设备闲置、人员富余等情况的出现,无法充分利用全部生产能力将增加费用负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分析

  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为15,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上述项目系基于公司现有业务与技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项目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扩大现有产品规模,致力于提升公司生产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五)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属高新技术产业,符合国家、行业建设方针和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技术先进,建设资金筹措有保障,生产有保证,社会效益显著,经济效益较好。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管理措施

  公司将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本次拟投入项目建设的超募资金,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6,385.93万元投资建设铜冠铜箔“15,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解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当地政府签署相关投资框架协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对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子铜箔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15,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综上,国泰君安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子铜箔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子铜箔项目的核查意见。

  5、15,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4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项目:10,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铜箔”)。

  3、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人民币93,184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建设投资77,068万元,建设期利息 589 万元,流动资金 15,527 万元,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0万元,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解决。

  4、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实施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10,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新增产能消化风险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223,285.9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022年4月13日,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年产 2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即子公司铜陵铜箔在铜陵经开区投资建设年产 2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年产2万吨电子铜箔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即为该年产2万吨电子铜箔项目中的一期1万吨/年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10,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

  2、项目内容:产能规模10,000吨/年锂电铜箔。

  3、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人民币93,18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7,068 万元,建设期利息 589 万元,流动资金 15,527 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0,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解决。

  单位:万元

  ■

  4、项目实施主体: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陵铜箔厂区。

  6、投资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其中,包括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生产准备等各项工作。

  7、项目已经取得或者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铜陵铜箔已获得铜陵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签发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05-340760-04-01-457013及铜陵经开区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局签发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2022]48号)。项目还需取得主管部门能评等批复。

  8、项目效益分析:根据可研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1.67%,财务净现值(ic=10%)为63,547万元,投资回收期5.91年。

  上述测算数据仅为可研预测数字,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字与实际数字有较大差异的可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在“碳达峰·碳中和”(简称“双碳”)大背景下,中国未来将进行深刻的能源结构调整,以锂电池为主的储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将受益于此。2020年国家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目标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市场占比达到20%左右,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锂电铜箔作为锂电池关键材料之一,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强劲增长间接带动了上游锂电铜箔市场的高速增长。为适应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大好形势,满足国内外市场对锂电铜箔的需求,有效提升公司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的能力,不断增强了公司铜箔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扩建锂电铜箔产能具有必要性。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

  国家政策继续驱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全球主流车企加大在中国的电动车布局及电池成本继续下行、电动车的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加等利好因素,新能源汽车市场将继续快速增长,将带动锂电铜箔需求的持续增加。

  (2)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电子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专注于提升电子铜箔产品的性能。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具备持续创新能力,能够为拟新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3)优质客户的产品需求

  公司凭借自身生产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技术创新、快速响应等多方面的优势,与比亚迪、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知名锂电池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成为其核心供应商,获得了其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并多次被评为“优秀供应商”和“核心供应商”称号。优质客户在锂电池领域的布局和发展保障了对公司锂电铜箔产品的需求。

  (三)风险分析

  1、项目实施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2、管理风险

  项目投产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逐步扩大,这对公司的人才储备、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品牌推广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管理架构、管理团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

  3、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技术团队优秀,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为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流动可能性增加。如果发生技术骨干人员流失现象,将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的电子铜箔项目达产后,公司锂电铜箔的生产规模将相应提升,在下游行业景气度持续保持的情况下,公司预期上述新增产能可以得到有效消化。但如果公司下游市场增长未及预期、市场开拓受阻或销售能力未达预期,将有可能导致部分产品滞销、生产设备闲置、人员富余等情况的出现,无法充分利用全部生产能力将增加费用负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分析

  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目为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上述项目系基于公司现有业务与技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项目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扩大现有产品规模,致力于提升公司生产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五)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属高新技术产业,符合国家、行业建设方针和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技术先进,建设资金筹措有保障,生产有保证,社会效益显著,经济效益较好。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管理措施

  公司及铜陵铜箔将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本次拟投入项目建设的超募资金,董事会同意铜陵铜箔后续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专项存储用于本次项目的超募资金,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万元投资建设铜陵铜箔“10,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解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对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子铜箔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10,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综上,国泰君安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子铜箔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子铜箔项目的核查意见;

  5、10,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44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9.特别提示:为保护股东健康,根据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异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2年8月15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议案2、议案3均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3关联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和会务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9:00-17: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附件2《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宁、盛麒

  联系方式:0566-3206810

  电子邮箱:ahtgcf@126.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17;投票简称:铜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

  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期间: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8月15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4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向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铜陵有色”)采购阴极铜后,委托铜陵有色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材”)加工为铜丝作为原材料,以提高溶铜工序生产效率。为提高采购效率,公司拟直接向铜冠铜材采购铜丝,需增加与铜冠铜材关联交易发生额,相对应会减少与铜陵有色阴极铜采购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未发生变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3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全年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26,1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增加与关联方铜冠铜材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丁士启、陈四新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铜陵有色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公司原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采购阴极铜后委托包括铜冠铜材在内的加工商加工成铜丝,以提高铜箔生产过程中溶铜工序的效率。2021年,公司向铜冠铜材采购铜丝200吨,交易金额为1,042.83万元,交易价格按照阴极铜市场价与铜线加工费之和确定,具备公允性。

  铜丝系铜冠铜材的主要产品,公司此次拟直接向铜冠铜材采购自产铜丝,可减少阴极铜加工环节,加快采购时效,铜丝交易价格亦将按照阴极铜市场价与铜丝加工费之和确定。

  2022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铜陵有色采购阴极铜预计金额为282,750万元,此次增加与铜冠铜材采购铜丝将相应减少向铜陵有色的阴极铜采购金额。此外,除与铜陵有色和铜冠铜材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发生变化外,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所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保持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

  (2)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西湖二路

  (4)法定代表人:魏安祥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工用铜线坯或电工用圆铜线坯生产和贸易,及其关联产品以及设备、备品备件、技术等相关产品和服务,及与以上产品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套期保值业务。

  (7)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6月30日,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总资产42,730.62万元,净资产20,239.27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18,598.91万元,利润总额2,458.88万元,净利润1,854.3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为铜陵有色的全资子公司,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对其的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采购铜丝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原则均执行市场公允价,结算方式均采用现金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与关联方的该等关联交易,2022年7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关联方法人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增加与铜冠铜材自产铜丝采购可减少委托加工环节,加快采购时效,系公司为满足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交易,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阅,认为:本次《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的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通过该等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制定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铜冠铜箔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议案、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铜冠铜箔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子铜箔

  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铜冠铜箔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子铜箔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下转B106版)

本版导读

2022-07-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