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3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3号楼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77,569,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4635%。

  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刘云祥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1,195,9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69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66,373,4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704%。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16,602,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9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68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0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2,917,3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5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504,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38,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15%;反对6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504,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38,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15%;反对6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万涛先生、魏彦廷先生、林路先生、杨红樱女士、邓珍容女士、王胜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选举魏彦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14,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7,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64%。

  表决结果:魏彦廷先生当选

  3.02:选举杨红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14,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7,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64%。

  表决结果:杨红樱女士当选

  3.03:选举万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14,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7,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64%。

  表决结果:万涛先生当选

  3.04:选举邓珍容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14,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7,7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64%。

  表决结果:邓珍容女士当选

  3.05:选举王胜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14,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7,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64%。

  表决结果:王胜杰先生当选

  3.06:选举林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774,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807,7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348%。

  表决结果:林路先生当选

  议案4:《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任治新先生、许兵伦先生、朱晓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01:选举任治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594,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14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627,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1506%。

  表决结果:任治新先生当选

  4.02:选举许兵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14,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7,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64%。

  表决结果:许兵伦先生当选

  4.03:选举朱晓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07,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0,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49%。

  表决结果:朱晓刚先生当选

  议案5:《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德华先生、张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5.1:选举郑德华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409,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43,1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87%。

  表决结果:郑德华先生当选

  5.2:选举张倩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7,534,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567,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2%。

  表决结果:张倩女士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刘云祥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3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郑德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审议,同意选举郑德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郑德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30日

  附件:简历

  郑德华先生,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注册高级咨询师(航空电子专业)。1982年至2000年历任民航成都飞机维修工程公司(民航103厂)技术员、技术室主任、副总工、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00年至2013年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董事、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至2016年6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兼副董事长;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曾获民航总局科技进步二、三等奖。

  郑德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3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万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万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万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魏彦廷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魏彦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万涛先生、魏彦廷先生、林路先生、杨红樱女士、任治新先生、邓珍容女士、王胜杰先生,其中万涛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许兵伦先生、杨红樱女士、任治新先生、邓珍容女士、朱晓刚先生,其中许兵伦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朱晓刚先生、杨红樱女士、万涛先生、任治新先生、许兵伦先生、

  其中朱晓刚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朱晓刚先生、魏彦廷先生、杨红樱女士、任治新先生、许兵伦先生,其中朱晓刚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万涛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魏彦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魏彦廷先生构成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魏彦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魏彦廷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培平先生、赵小东先生、汤继顺先生、张龙勇先生、曾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德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郑德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邓珍容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邓珍容女士构成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邓珍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魏彦廷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邓媛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邓媛媛女士简历见附件。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万涛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龙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龙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一路9号;邮政编码:610041;电话:028-85921029;传真:028-85921038;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龙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龙芝云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龙芝云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万涛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周理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周理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一路9号;邮政编码:610041;电话:028-85921029;传真:028-85921038;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周理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附件:简历

  万涛先生,1972年9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5年至2002年担任四川奥特附件维修公司工程师、生产科长、副总经理,2002年至2005年担任四川奥特附件维修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2013年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8年5月至2021年7月担任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万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28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魏彦廷先生,1965年8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航空修理厂厂长、航空研究所所长等。2003年承担的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0年8月至今历任海特高新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

  魏彦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路先生,1987年3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4年6月至2017年3月担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青岛金水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金水海特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青岛金水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红樱女士,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MBA。1997年至2008年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杨红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珍容女士,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会计师。2005年11月至2010年3月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项目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9月担任四川港宏(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2012年10月至2016年6月担任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至2022年6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邓珍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15.25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胜杰先生,1991年9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7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法务专员、法务部负责人、法务总监。2020年4月至2022年7月担任公司监事。

  王胜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治新先生,1971年6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1999年8月担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19年担任某部院士助理。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担任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融合办副主任,2019年至今兼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科技委委员。1996年,荣获国防科技进步三等奖。

  任治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任治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经出具书面承诺参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

  许兵伦先生,1972年4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2年8月至2004年9月担任重庆神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2004年7月至2009年6月历任四川蜀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审计经理,2009年7月至2015年11月担任四川同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

  许兵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许兵伦先生已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朱晓刚先生,1974年4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EMBA。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员、西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西北证券总裁助理、兴业证券私人客户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西南分公司总经理、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四川投资基金业协会副秘书长。2018年7月-2019年1月担任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今担任大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晓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朱晓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经出具书面承诺参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

  张培平先生,1973年11月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至2003年历任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空调室主任、APU室主任、副总工程师,200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培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15.55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小东先生,1971年2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8年历任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机库副经理、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至2013年担任四川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8年担任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担任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小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16.25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汤继顺先生,1964年10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83年8月至1999年历任民航103厂技术员、工程师、技术室主任、副主任。1999年至2001年担任成都飞森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18年1月历任公司市场片区经理、市场总监。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汤继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34.1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龙勇先生,1971年7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至2002年7月担任广东省潮州农业学校教师。2005年12月至2008年4月担任四川万贯集团财务管理人员。2008年至2016年担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2016年11月至2019年6月担任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龙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15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张龙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曾义先生,1967年2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1992年9月担任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教师,1992年9月至1994年12月日本万宝至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1994年12月至1996年6月任四川海特维修工程师,1996年10月至2021年1月历任昆明飞安维护工程师、地面教员、训练支持部经理、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担任昆明飞安总经理。

  曾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30.5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德华先生,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注册高级咨询师(航空电子专业)。1982年至2000年历任民航成都飞机维修工程公司(民航103厂)技术员、技术室主任、副总工、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00年至2013年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董事、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至2016年6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兼副董事长;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曾获民航总局科技进步二、三等奖。

  郑德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媛媛女士,1980年8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CMA、税务师。2003年至2013年历任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审计部经理;2013年至2021年历任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经理;2021年至今担任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邓媛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18.25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龙芝云女士,1974年7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至2016年历任公司财务主办会计、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总监。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龙芝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理江先生,1984年10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1年6月至2013年5月担任深圳市双环全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周理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1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周理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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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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