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0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1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2-15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8月12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张磊、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0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

  云南腾瑞医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出售股权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云南腾瑞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腾瑞医药”)60%的股权。现已完成了关于云南腾瑞医药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等交易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云南腾瑞医药60%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8,328,406.10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转让挂牌手续、与交易对手方谈判、签署意向协议等事宜)。

  2、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云南腾瑞医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最终交易对手方不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将在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受让方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腾瑞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0日

  法定代表人:莫燕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张峰社区居委会张家二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药品的销售;第Ⅰ类医疗器械、第Ⅱ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玻璃器皿、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摄影器材、五金交电、衡量及计量设备、检测分析仪器、办公用品及设备、花卉、苗木、化妆品、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劳保用品、文化用品、家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针纺织品、床上用品、服装鞋帽、清洁用品、粮油制品、预包装食品、环保设备、摩托车及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厨房设备、眼镜、酒店用品、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第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医疗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家用电器的销售、租赁、维修;汽车的销售及租赁;计算机图文设计、制作;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与安装;安防产品的安装及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通用仓储;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医药信息咨询;市场分析调查服务;中药材的种植;摄影摄像服务;企业形象设计;企业营销策划;礼仪庆典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清洁服务;家政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环保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健康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不含法律服务);旅游信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应用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项目投资;牲畜养殖(仅限分公司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标的公司章程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交易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否

  2、资产权属:出售的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

  3、截止至披露日,标的公司股东持股比例:

  ■

  4、该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该项资产的帐面价值:截止2022年2月28日,净资产金额:3,011.33万元(经审计)。

  6、评估情况:深圳市永铭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腾瑞医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永铭评报字(2022)第L002号),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云南腾瑞医药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30,512,589.17元。

  7、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云南腾瑞医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云南腾瑞医药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及对云南腾瑞医药应收账款的情况,云南腾瑞医药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五、涉及股权挂牌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的情况;出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由受让方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公司,并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六、股权挂牌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已无法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故此决定将其股 权予以转让。

  影响:该公司主体规模较小,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0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的

  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怡亚通、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柳州市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银兴商贸有限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三年,由公司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三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二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国辉先生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周国辉先生的亲笔签名或印章签名同等有效。

  相关授信银行如下表:

  ■

  (4)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市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市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友成”)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柳州友成的自然人股东蓝晓雯为柳州友成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

  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海南分公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1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中银兴商贸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中银兴商贸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二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怡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怡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相关授信银行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9)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及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及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874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怡亚通瑞泽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怡亚通瑞泽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北交投怡亚通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为河北交投怡亚通提供51%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50万元,公司按照所持股权比例为河北交投怡亚通提供49%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文旅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向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贷款期限为二年,该事项由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唐山文旅投怡亚通提供54.255%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58.495万元,含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小股东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55%的担保义务),公司为唐山文旅投怡亚通提供45.745%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41.505万元,含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小股东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45%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唐山文旅投怡亚通2.745%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745%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1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敞口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敞口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融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为成都蓉欧怡亚通提供53.7%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74万元,含成都蓉欧怡亚通小股东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的担保义务),公司为成都蓉欧怡亚通提供46.3%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26万元,含成都蓉欧怡亚通小股东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成都蓉欧怡亚通2.3%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3%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14)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

  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八家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未实际运作,无相关财务数据。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345,79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51,442.82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74,017.45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41.86%,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7,800.6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971.3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4,089.3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15.64%。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证上〔2022〕13号文《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保荐人对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但属于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完备;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河北交投怡亚通、唐山文旅投怡亚通、成都蓉欧怡亚通的控股股东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小股东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蓉欧怡亚通小股东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担保额度由公司承担,并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其对应比例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同时转让给公司享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1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 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北交投怡亚通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为河北交投怡亚通提供51%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50万元,公司按照所持股权比例为河北交投怡亚通提供49%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文旅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向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贷款期限为二年,该事项由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唐山文旅投怡亚通提供54.255%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58.495万元,含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小股东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55%的担保义务),公司为唐山文旅投怡亚通提供45.745%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41.505万元,含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小股东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45%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唐山文旅投怡亚通2.745%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745%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敞口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欧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成都蓉欧怡亚通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敞口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融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为成都蓉欧怡亚通提供53.7%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74万元,含成都蓉欧怡亚通小股东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的担保义务),公司为成都蓉欧怡亚通提供46.3%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26万元,含成都蓉欧怡亚通小股东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成都蓉怡汇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成都蓉欧怡亚通2.3%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3%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9日

  (下转B94版)

本版导读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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