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2-02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2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8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董事长高迎欣,副董事长郑万春,董事赵鹏、刘纪鹏、李汉成、袁桂军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视频连线出席董事12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杨晓灵、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9名,实际列席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本行个别分行处置固定资产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本行个别分行抵债资产转固定资产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4. 关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内部交易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内部人员关联方认定标准》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2-03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80亿元(含低风险分项额度人民币10亿元,以下金额如无特指,其币种均为人民币),支用限额7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授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信融e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3.低风险业务品种;4.中联重科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上述1-4项关联授信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本项集团最高授信额度审批通过后,中联重科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行最高授信额度80亿元,占本行2022年一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1.13%,占本行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1.65%。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2年7月12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2年7月29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本行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本行监事赵令欢先生任中联重科非执行董事。中联重科为本行关联方。

  中联重科创始于1992年,并于2015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0157。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中联重科剔除投资型股东后的第一大股东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44%。

  中联重科为工程机械行业龙头企业,业务范围以工程机械的生产和销售为主,农业机械的产销和融资租赁业务为辅。截至2021年末,中联重科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1,220.18亿元,负债总额为637.21亿元,资产负债率52.22%;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71.31亿元,净利润63.86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给予中联重科集团最高授信额度80亿元(含低风险分项额度10亿元),支用限额7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授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信融e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3.低风险业务品种;4.中联重科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

  定价政策:上述1-4项关联授信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中联重科的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2-03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117亿元(含低风险分项额度人民币4亿元,以下金额如无特指,其币种均为人民币),支用限额113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授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3.低风险业务品种;4.东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上述1-4项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本项集团最高授信额度审批通过后,东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行集团最高授信额度117亿元,占本行2022年一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1.65%,占本行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2.42%。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2年7月12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2年7月29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关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本行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本行副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为东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末,东方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行股份3.00%。东方集团为本行关联法人。

  东方集团成立于2003年,目前注册资本10亿元。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4%、6%,法定代表人为张显峰先生,实际控制人为张宏伟先生。

  东方集团主业经营涉及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开发、金融服务、大宗商品贸易及能源等领域。截至2021年末,东方集团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764.76亿元,负债总额为509.03亿元,资产负债率66.56%;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55.92亿元,净利润-5.52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给予东方集团集团最高授信额度117亿元(含低风险分项额度4亿元),支用限额113亿元。集团整体授信策略为根据企业合理用信要求阶段性择机压降。额度有效期2年。授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3.低风险业务品种;4.东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

  定价政策:上述1-4项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东方集团的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2-03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80亿元(含低风险分项额度人民币20亿元,以下金额如无特指,其币种均为人民币),支用限额6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授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信融e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低风险业务品种。上述1-2项关联授信业务品种的使用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本项集团最高授信额度审批通过后,联想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行最高授信额度80亿元,占本行2022年一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1.13%,占本行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1.65%。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2年7月12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2年7月29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关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本行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本行监事赵令欢先生任联想控股非执行董事。联想控股为本行关联方。

  联想控股创始于1984年,并于2015年在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HK.3396。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其第一大股东为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9.04%。

  联想控股构建了“产业运营”和“产业孵化与投资”双轮业务协同驱动的商业模式,“产业运营”主要包括IT业务、金融服务业务、农业与食品业务和新材料业务;“产业孵化与投资” 主要对孵化期的企业进行战略投资。截至2021年末,联想控股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6,806.86亿元,负债总额为5,878.75亿元,资产负债率86.37%;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898.72亿元,净利润160.48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给予联想控股集团最高授信额度80亿元(含低风险分项额度20亿元),支用限额6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授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信融e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低风险业务品种。

  定价政策:上述1-2项关联授信业务品种的使用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联想控股的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2-03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集团”)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1,799,582,618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4.11%。本次轮候冻结不会导致本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该事项不会对本行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 截至本公告日止,泛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行2,554,163,58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5.83%,其中质押股份2,550,563,587股,占泛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行股份比例为99.86%;本次轮候冻结1,799,582,618股,占泛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行股份比例为70.46%。

  本行于近日获悉,本行股东泛海集团所持本行1,799,582,618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729-1号),因债券交易纠纷,北京金融法院对泛海集团持有本行的1,799,582,618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至36个月期满之日止。上述轮候冻结的股票产生的孶息一并轮候冻结。

  ■

  二、泛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止,泛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注:泛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数为1,410,782,617股,占其所持本行股份比例为55.23%,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3.22%。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涉及质押情况见2022-006号公告。前次被轮候冻结情况见2022-012、2022-028号公告。

  三、本次股份轮候冻结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导致本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不会对本行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亦不会导致本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

  本行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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