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22-31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7月29日,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董事何旭东、陈存兵、杨进川、韩鹏飞、尤军、王勇,独立董事张文君、吴春芳、徐孔涛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提案》。董事陈存兵与本提案利益相关,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按照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董事会同意《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对公司经理层(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通过签订《经理层聘任协议书》《经营业绩目标考核责任书》,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

  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现就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管理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独立董事:张文君、徐孔涛、吴春芳

  2022年7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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