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8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0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5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8月11日和2022年8月12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雪晶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8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为二级子公司天津泉泰提供1,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3.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5.36%,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4.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4.2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泉泰”)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交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1年,由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已经泰达环保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泰达环保2022年度为天津泉泰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3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天津泉泰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3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6,300万元,天津泉泰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东庄子村村北侧

  4. 法定代表人:徐璘

  5. 注册资本:20,996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天津泉泰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天津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环保与交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 担保金额:1,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30.09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3.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5.36%。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8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为二级子公司黄山泰达环保提供1,500万元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3.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5.36%,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4.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4.2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泰达环保”)向安徽黟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黟县农商行”)申请融资,期限3年,由泰达环保提供1,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已经泰达环保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泰达环保2022年度为黄山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1,6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黄山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6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9,100万元,黄山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32,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6日

  3. 注册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泰兴路99号

  4. 法定代表人:陈艳国

  5.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环保技术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环保项目设计、咨询(不含中介)、投资、运营管理;再生资源开发、收运、再利用;电力生产及发电项目开发(不含供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黄山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黄山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环保与黟县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2. 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30.09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3.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5.36%。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8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

  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发展生态环保主业,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简称“泰达环保”)拟投资建设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思南项目”)。

  思南项目总投资44,760万元,位于思南县邵家桥镇石板滩村,占地84亩,服务范围为铜仁市思南、石阡及印江三县。项目总规模1,050吨/日,分两期建设。本次建设为项目的一期工程,并在扩建侧预留二期焚烧线位置(预留1条350吨/日的垃圾焚烧线及1台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期建设规模为700吨/日(配置2条350吨/日的垃圾焚烧线及一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

  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2年)。由泰达环保成立独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维修(包括项目设施设备大修和更新),以及项目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3,428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信息为准)

  1. 名称:铜仁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金:13,428万元

  3. 住所:思南县邵家桥镇石板滩村

  4.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环保类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污泥、餐厨垃圾、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水污染治理;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可根据业务开展实际增加范围)。

  (二)股权结构图

  ■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三、投资测算

  依据《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股权投资报告》,思南项目总投资44,760万元(不包括二期费用),资本金13,428万元由泰达环保自筹,剩余部分由泰达环保或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按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中标价68元/吨计算,项目总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7.55%,静态投资回收期13.08年,年均净利润1,963.02万元/年。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泰达环保拟与思南县、石阡县和印江县的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简称《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思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石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印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乙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二)《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

  1. 建设内容:规划新建一座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05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700吨/日,配置2条350吨/日焚烧线+1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厂房卸料平台、垃圾坑、汽机房、综合控制楼等在本期一次建成,锅炉房采用分期建设。公辅设施(给排水系统、压缩空气、除盐水、渗沥液处理系统、石灰浆制备、SNCR等)。厂区红线外接入系统包括电网接入系统、垃圾运输道路、生产给水系统。本项目实施方案新建内容为项目的一期工程。场外道路和接入厂外电力网工程由政府方负责征地,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政府部门批复通过的设计文件为准。

  2. 乙方在合作期内独家享有特许经营权,除适用法律或本协议有特殊规定外,甲方应一直保持乙方特许经营权的有效性和独占性。

  3.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760万元。

  4. 项目合作期为自生效日起三十年,包括建设期两年和运营期二十八年。

  5. 在项目开始商业运营进入运营期后,政府方每年向乙方交付的基本垃圾供应量为25.55万吨/年。开始商业运行日起至运营期第一年结束时的交付基本垃圾供应量及运营期最后一年起至项目合作期结束时的交付基本垃圾供应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年基本垃圾供应量按月进行折算。

  6. 电力企业向乙方购买上述剩余电量,每吨垃圾上网电量按280kWh考虑,

  上网电价为0.65元/kWh,超出部分电量电价按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0.3515元/kWh向乙方支付电费,且结算价格在项目合作期内保持不变。

  7. 履约保函:建设期履约保函应由当地政府方认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1,000万元;运营期履约保函金额为500万元;移交保函应由当地政府方认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1,000万元。

  8. 运营期间,若电力上网单价发生下调,项目公司可依据《特许经营协议》调整垃圾处理价格。

  最终以正式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为准。

  五、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旨在强化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拓展生态环保产业全国布局。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符合生态环保作为第一主业的发展方向,对落实主业发展战略和“双碳”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如能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提升行业竞争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股权投资报告》

  (三)《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拟签)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8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六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发展生态环保主业,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简称“泰达环保”)拟投资建设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思南项目”)。思南项目总投资44,760万元,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2年),由泰达环保成立独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3,428万元。

  董事会认为:该项目如能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提升行业竞争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积极影响。同意该议案,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6)。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87)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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