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下午1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与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了顺利完成第四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推举黄淦雄先生、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陈建宏先生6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黄淦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黄锦禧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黄铭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彭晓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吴端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陈建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推举范荣先生、沙辉先生、章明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范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沙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章明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下午16: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梁大军先生、蔡思维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梁大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蔡思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2022年6月25日届满,公司决定延期举行董事会换届工作,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淦雄先生、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陈建宏先生6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范荣先生、沙辉先生、章明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范荣先生、沙辉先生、章明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淦雄先生,男,出生于1969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7月至2003年3月,曾任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二届执委会副主席(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广西雄塑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广东雄塑环保板业有限公司监事、广东永利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投资企业商会负责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西溪南镇青年体育协会负责人。

  黄淦雄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822,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6.42% ),另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公司40.81%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57.23%的股份表决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淦雄是董事黄锦禧之子,董事黄铭雄之兄,黄锦禧、黄铭雄二人为黄淦雄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黄淦雄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淦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锦禧先生,男,出生于1949年6月,中国国籍,拥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龙江镇龙江中学,高中学历。1996年7月至2003年3月,曾任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广西雄塑监事。

  黄锦禧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629,8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24.47%),是董事黄淦雄、董事黄铭雄的父亲,黄锦禧、黄铭雄二人为黄淦雄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锦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铭雄先生,男,出生于1971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先后参加清华大学等学校的著名企业家进修班,并取得相关资质证明。1998年10月至2003年3月受聘于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2003年4月至今受聘于公司,任采购总监;2014年11月28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兼任雄塑贸易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雄进投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佛山市南远鸿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协兴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雄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铭雄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315,200股,通过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195,200股,是董事黄锦禧之子、董事黄淦雄之弟,黄铭雄、黄锦禧二人为黄淦雄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铭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彭晓伟先生,男,出生于197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皇家大学(ROYALROADS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在职工商管理博士毕业。1996年9月至1998年9月,受聘于广州市龙发企业有限公司,历任质量管理专员、管材车间主任。1998年10月至2003年3月受聘于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2003年4月起受聘于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市场营销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2020年6月兼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硕士(MIB)指导老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彭晓伟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9,4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晓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吴端明先生,男,出生于197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商学院大专学历,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本科学历,2012年5月获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1992年4月至1994年3月受聘于顺德区龙江镇街道办事处下属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994年4月至2002年12月受聘于顺德区龙江镇投资管理公司,从事财务审计工作;2003年1月至3月受聘于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同年4月受聘于公司,历任主办会计、会计主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任河南雄塑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吴端明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端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建宏先生,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广西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8 年至 2012 年任广西梧州五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至 2015 年任广西梧州冰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职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建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建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荣先生,出生于1963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经济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1995年至1999年先后任广州天河会计师事务所(后改制为广州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主任、所长助理、所长;2000年至2008年任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 年至2010年任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1 年-2017 年曾任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范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范荣先生2010年5月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沙辉先生,男,出生于1979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学位。中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历任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9月至今担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沙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沙辉先生2016年10月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章明秋先生,男,196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中山大学教授;1982年8月至今任职于中山大学,现任亚澳复合材料协会(AACM)常务理事、广东省复合材料学会理事长;2018年10月至今,担任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5月至今,担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担任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章明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章明秋先生2008年7月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于2022年6月25日届满,公司决定延期举行监事会换届工作,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监事会同意梁大军先生、蔡思维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将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大军先生,男,出生于197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省金鸳鸯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广州花都安达纸品制造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广州市畅恒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武汉市嘉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受聘于公司,历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事行政经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广东生产基地行政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

  梁大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梁大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蔡思维女士 ,女,出生于1977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网络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2018年1月获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2004年8月至今受聘于公司,历任会计,现任公司监事、董事长秘书。

  蔡思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1,2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蔡思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3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一)议案1-3为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证券事务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528203。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传真号码:0757-81868063。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14:10~14:25进行签到,14:25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人:邓家庆,联系电话:0757-81868066,邮箱地址:XS300599@126.com。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1、投票代码:“350599”;

  2、投票简称:“雄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上述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本人/本公司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

  ■

  注:1、对上述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具体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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