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完成
暨减持结果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2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完成

  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794,4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6.04%。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注: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46,096,000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921,920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

  2022年7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发来的《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止至2022年7月29日,席惠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921,920股,已完成减持计划。

  具体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3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为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而进行的,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席惠明先生持有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38.04%下降至36.0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通知,席惠明先生于2022年7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921,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席惠明先生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为:浦建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590,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7%;席晨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79,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席晓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49,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谈劭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浦建芬女士、席晨超先生、席晓燕女士、谈劭旸先生持股权益未发生变动。

  2、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了《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席惠明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921,920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席惠明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为执行上述减持计划。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注:表中合计持股比例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不一致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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