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8-0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慕长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购买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于2022年6月15日向证监会提交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由于公司首次申报的收购森泰能源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为保持证监会审查期间森泰能源财务资料有效性,公司组织相关方开展了加期审计及更新工作。以2022年5月31日为财务数据基准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100Z0290号”《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440A024475号”《2021年度、2022年1-5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

  监事会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的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2021年度、2022年1-5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容诚审字[2022]100Z0290号”《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440A024475号”《2021年度、2022年1-5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等文件,并结合《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受理本次交易申请事项。由于公司首次申报的收购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为保持证监会审查期间森泰能源财务资料有效性,公司组织相关方开展了加期审计及报告的更新、修订工作。公司根据最新情况在《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主要修订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释义”章节更新了释义。

  2、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修订说明”章节补充了本次修订的说明。

  3、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四、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更新了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并补充了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外资准入相关的审批或备案程序情况。

  4、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或声明”更新了交易相关方的承诺或说明内容。

  5、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和“第十二节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更新了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6、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之“(四)产权控制关系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补充说明New Sources非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

  7、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对标的公司2022年1-5月的主营业务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和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进行了补充更新。

  8、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分析”和“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对标的公司2022年1-5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更新。

  9、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补充更新了2022年1-5月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和上市公司的备考财务报表。

  10、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补充更新了标的公司2022年1-5月的关联交易情况。

  11、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补充更新了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由于公司首次申报的收购森泰能源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为保持中国证监会审查期间森泰能源财务资料有效性,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2022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方开展加期审计及更新工作。

  鉴于目前相关加期审计及更新工作已完成,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购买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于2022年6月15日向证监会提交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由于公司首次申报的收购森泰能源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为保持证监会审查期间森泰能源财务资料有效性,公司组织相关方开展了加期审计及更新工作。以2022年5月31日为财务数据基准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100Z0290号”《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440A024475号”《2021年度、2022年1-5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

  董事会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的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2021年度、2022年1-5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容诚审字[2022]100Z0290号”《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440A024475号”《2021年度、2022年1-5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等文件,并结合《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向证监会提交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由于公司首次申报的收购森泰能源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为保持证监会审查期间森泰能源财务资料有效性,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向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2022年6月3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方开展加期审计及更新工作。

  鉴于目前相关加期审计及更新工作已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向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概述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9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2022年5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暨回购账户开立完成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现阶段,公司发展战略清晰,全产业链布局完善,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双气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内生增长潜力持续释放;同时,公司通过整合方式积极布局“陆气气源”,并适时布局氢能等新赛道业务,企业整体价值全面提升。近期受外围市场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并与公司基本面情况出现一定程度背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人才战略等,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并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7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079,3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03%,最高成交价为22.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0,011,915.83元。

  四、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本版导读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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