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鑫享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8月2日

2022-08-02 来源: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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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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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总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总量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9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9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80天(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提出赎回申请,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开设预约赎回功能并予以公告。

  3、申购、赎回开始日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提出赎回申请,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认购交易的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网点查询认购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

本版导读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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