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5 来源: 作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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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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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于2020年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发行及上市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412,429,377股已于2020年8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母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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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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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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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6、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无优先股股东。

  7、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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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报告期和上年相同期间)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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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各地爆发,各国大多采取严格社交管控措施以应对疫情蔓延,全球主要经济体均陷入较为严重的衰退。从国内看,上半年我国经济逐步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二季度经济增速由负转正,经济运行呈恢复性增长和稳步复苏态势。展望未来,疫情对世界经济的巨大冲击仍将继续发展演变,外部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国内经济持续恢复仍面临较大压力。

  2020年上半年,伴随中国经济的V型回升,风险类资产从二季度开始呈现持续攀升态势,股指、大宗商品等资产价格持续走高。A股市场表现优于全球主要市场,创业板指数以涨幅35.60%位列第一,深成指、沪深300指数、上证指数均位列全球主要指数涨幅前五。市场交投活跃,沪深两市日均交易量8,094亿元,同比增长29.44%。证券行业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34.04亿元,同比增长19.26%;实现净利润831.47亿元,同比增长24.73%。面对线上业务量激增及行情大幅波动等新的市场情况,公司积极调整应对,迅速升级线上金融服务平台,加强实时监控和预警,确保交易系统稳定运行。同时,公司不断强化合规风控,有效提升国企党建工作质量,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各项业务稳健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随着金融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证券行业监管制度不断完善,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渐行渐近,驱动证券行业走向变革发展、做大做强。展望2020年下半年,公司将认真落实上级要求部署,深度融入“双区建设”,抢抓历史性战略机遇;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提升经营发展质量;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有效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树牢底线意识,全面提高合规风控水平;持续实施人才工程,开创干部人才工作新局面;牢牢把握业务机会,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通过总部下设机构以及下属分公司、营业部从事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投资银行、投资与交易、资产管理等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国信弘盛、国信期货、国信资本、国信香港分别开展私募基金、期货、另类投资和境外金融服务等业务。近年来,公司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指标稳居行业前列。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39亿元,同比上升23.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6亿元,同比上升13.3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1%,同比上升0.24个百分点,保持了行业领先的盈利能力。

  2、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和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3、主营业务情况分析

  (1)按会计科目分类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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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① 利息净收入16.62亿元,同比增加8.62亿元和107.84%,主要是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增加、应付债券及卖出回购业务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②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96亿元,同比减少5.81亿元和85.79%,主要是证券市场波动导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

  ③ 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0.002亿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④ 其他收益0.17亿元,同比增加0.13亿元和260.65%,主要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增加。

  (2)按业务类型分类

  ● 经纪及财富管理

  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经纪和期货经纪服务,推广和销售证券及金融产品,提供资产托管、专业化研究和咨询等服务;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行权融资等资本中介服务。报告期内,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5.92亿元,同比上升26.70%。

  ① 证券类零售业务

  市场环境

  2020年上半年,尽管受到国内外疫情冲击,在资本市场的各项改革持续深化和流动性宽松促进下,市场交投活跃度延续增长势头,A股市场结构性行情明显。截至6月30日,上证指数下跌2.15%,深证成指上涨14.97%,创业板指数上涨35.60%;上半年A股总成交金额同比增长27.92%。

  经营举措及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夯实“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经纪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全力加速向财富管理转型。一是发力互联网营销展业,加快完善公司互联网业务布局,“金太阳”品牌亮点日益凸显。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金太阳手机证券用户总数近1,350万、较上年末增长5.5%,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176万、较上年末增长11%,线上渠道开户数占比超过36%;二是加快升级投顾服务,全力打造“鑫投顾”财富管理门户,增强投顾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三是提升交易服务智能化、定制化程度,国信TradeStation业务持续保持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手续费净收入市场份额为份额5.02%(不含基金分仓),排名行业第三;新增经纪业务客户数量达7.35万户,其中新增高端业务客户占比达33.5%。

  ② 证券类机构业务

  市场环境

  2020年上半年,A股市场交投持续活跃,境内外各类机构投资者踊跃入市。截至2020年6月末,公募基金整体规模达到16.90万亿元,同比增长25.62%,其中股票基金和混合型基金规模增长较快;国家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提升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对A股的关注度,券商在迎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

  经营举措及业绩

  2020年上半年,公司机构业务不断夯实财富管理能力,依靠强化产品配置,打造多元化的线上营销模式,公私募产品销量明显增长。通过经纪、机构、研究等业务条线的紧密协同,着重加强线上服务系统布局和线上活动组织力度,多维度满足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邀请机构客户接入线上会议600余场,组织分析师路演和上市公司反路演5,000多次,研究业务影响力持续提升。同时,全力推动社保基金、银行及理财子公司等战略客户合作,成功开立公司首只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账户,进一步拓宽机构客户群体。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大力开拓海外投行和对冲基金类客户,QFII/RQFII佣金及投资咨询服务收入稳步上升。报告期内,公司机构业务实现交易单元席位佣金收入1.52亿元,同比增长29.12%。

  ③ 资本中介业务

  市场环境

  2020年上半年,市场波动加大,但受益于结构化行情,全市场融资融券余额由10,193亿元增长至11,63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随着整体规模的下降,风险进一步释放,但个股风险仍然存在。约定购回和行权融资业务规模较小,对市场影响不大。

  经营举措及业绩

  2020年上半年,公司通过融资融券开户竞赛、拓宽转融券券源、优化运营管理、提升交易体验等推动融资融券业务做优做强;持续调整完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管理架构、决策流程等,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积极推进投资者适当性、交易风险控制、技术系统改造等准备工作,确保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后相关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顺利开展。同时,公司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上市公司和融资方的风险盯市和违约处置等工作进行差异化管理,制定金融支持防疫相关措施,与客户共克时艰。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自有资金出资的资本中介业务余额为602.3亿元,排名行业前十。

  ④ 期货类经纪业务

  市场环境

  2020年上半年,全球期货和期权市场成交量大幅增长,国内金融市场同样呈现出交投活跃的态势,国内期货市场成交量、成交额均出现明显提升。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6月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成交额分别同比增长45.35%和28.70%;期货行业手续费收入74.64亿元,同比增长32.47%。

  经营举措及业绩

  为应对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率持续下降及新冠疫情给市场造成的冲击,公司在期货经纪业务转型升级、多元化业务拓展方面稳步发展。以单边计算,2020年上半年,子公司国信期货业务成交量3,310.57万手、成交额32,479.7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0.76%和66.63%;实现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0.82亿元,同比增长29.89%。报告期内,国信期货实现营业收入4.78亿元,同比增长47.28%;实现净利润1.22亿元,同比增长76.34%,净利润排名期货行业第六位。

  ⑤ 资产托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规模4,639.9亿,同比增长6.49%,其中标准产品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规模3,856.29亿,同比增长43.09%。公司利用数据分析、绩效分析系统聚焦优质客户,提供定制化资产托管及基金服务;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 投资银行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向机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主要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新三板挂牌推荐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37亿元,同比上升27.46%。

  ① 股票承销保荐业务

  市场环境

  2020年上半年,新证券法推出,科创板及试点注册制取得阶段性成功,创业板改革有序推进。A股新股发行及审核呈现常态化运作,发行速度和数量显著提升。上半年市场共发行股票项目294个,募集资金3,88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3%和16%。IPO方面,市场发行IPO项目119个,募集资金1,39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3%和125%,上会审核通过率达99%;再融资方面,市场发行再融资项目175个,同比增长38%,募集资金2,488亿元,同比下降9%。可转债仍为上市公司再融资主流方式之一,投资者参与度持续提升。

  经营举措及业绩

  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实时、动态调整工作内容和方式,确保投行业务常态化开展。一是有序推动存量项目的申报、审核及发行上市,切实防范发行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股票及可转债承销项目10个,市场份额3.4%。二是以注册制为重点,积极把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科创板市场持续发展等重大市场契机,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全力做好项目培育及申报。三是高度重视民企纾困工作,支持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有效运用各类市场工具,推动以市场化方式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累计推进纾困项目11个,其中9个通过审核,2个完成交易。公司与深投控等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为150亿的“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已投资7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34.34亿元。公司股票承销保荐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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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联合主承销家数及金额以1/N计算

  ② 债券承销业务

  市场环境

  2020年上半年,债券市场环境错综复杂。年初因疫情袭扰,信用债一级市场沉积大量待发项目,而后伴随央行频繁降准降息、海外疫情恶化、国际油价崩塌以及全球股市暴跌,债市迎来一波爆发行情。国内适时推出多项金融政策,有效保障了债券市场的平稳运行。主要券种的发行利率在纷纷创下低位后有所回升,债券发行量增价跌,发行人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

  经营举措及业绩

  公司精准把握市场动向,紧抓发行机会,在疫情防控债、优质主体企业债等业务品种创新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固收业务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其中,多支疫情防控债创造了全国记录,发行利率屡创新低。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机遇,加大业务开拓力度,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先行示范区绿色公司债券“20深铁02”、市场最大规模纾困债“20安纾01”等。积极开拓境外市场,大力发展美元债业务,成功发行浙江首支普通区县境内主体AA美元债-嵊州投控美元债等。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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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联合主承销家数、金额以1/N计算

  ③ 并购重组业务

  市场环境

  2020年上半年,并购市场交易数量、金额较上年均明显下降,海外并购热度持续下降。中国企业境内并购和出境并购共发生3,818单,同比下降21.63%;交易金额6,444亿元,同比下降46.18%。并购目的仍以横向整合为主,其次是资产调整、多元化战略和战略合作。上半年中国证监会共审核通过了39单并购重组,通过率为78%,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

  经营举措及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夯实并购重组业务基础,做好重点客户维护,积极拓展项目储备,妥善处置防范业务风险。2020年上半年,公司完成1单重大资产重组暨配套融资项目的发行上市。

  ④ 新三板推荐业务

  市场环境

  2020年上半年,股转公司继续全面深化新三板市场改革,推出精选层制度,有效激发了新三板市场活力。上半年新三板市场融资106.29亿元,环比上升17.43%;二级市场日均成交金额环比提升23.21%,市场各项功能指标回升,积极效应逐渐显现。优质中小企业积极申报精选层,截至2020年6月末,70家企业申报已获受理。

  经营举措及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聚焦存量新三板客户的服务、增值及创新业务的拓展,同时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另一方面积极备战新三板精选层企业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服务新三板深化改革。2020年上半年,公司完成新三板定增融资项目3个,融资金额3,159万元;期末持续督导企业130家。精选层方面,公司承做精选层项目6家,其中贝特瑞已于6月16日通过审核,并于7月9日完成发行,创下了发行规模、战投认购金额、公募基金认购金额、网下询价投资者数量、发行市盈率、做市企业发行价格折扣率等多项市场第一的记录。

  ⑤ 境外投行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国信香港以联席国际协调人或联席账簿管理人的角色共完成了11个项目,包括8个美元债发行及3个香港上市项目。2020年上半年,国信香港作为中资美元债(城投类)全球协调人承销排名大幅跃升至第七位,为公司境外美元债业务打下良好基础。

  ● 投资与交易

  公司的投资与交易业务主要是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类产品、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私募基金管理及另类投资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与交易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19.87亿元,同比上升6.29%。

  ① 权益类投资业务

  2020年上半年,公司权益投资业务较好地把握住了市场的结构性机会,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率。公司完善了以策略体系为支柱的投资模式,坚持以风险限额为底线,力争实现中低风险的绝对收益。公司形成了以分红投资策略、定增/大宗交易投资策略、价值成长投资策略为主,公私募基金组合投资策略、衍生品套利策略为辅的业务模式,全面捕捉投资交易机会,投资收益更加多元、投资组合更加稳健。

  ② 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

  2020年上半年,债券市场走出了先牛后熊的行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以持有债券获取息差为主要投资策略,辅以参与交易性机会增厚资本利得,并积极配置可转债。在合理控制信用资质、保持合理杠杆的前提下,抢抓交易性投资机会,较好地把握了市场节奏和投资机遇。

  ③ 私募基金业务

  今年以来,中国私募基金行业增速显著放缓,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募资难度。报告期内,子公司国信弘盛完成了1只基金的二期募集;完成5个项目投资,总投资金额1.88亿元;推进7个已上市项目的减持退出,减持金额超过4亿元。2020年上半年,国信弘盛实现营业收入2.37亿元,同比增长50.73%;净利润1.43亿元,同比增长50.99%。

  ④ 另类投资业务

  子公司国信资本主要开展科创板跟投、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股权基金投资、转融通证券出借等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国信资本共完成2只股权类基金投资和1项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累计投资规模2.0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33亿元,净利润1.68亿元。

  ● 资产管理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集合、单一资产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及基金管理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1.95亿元,同比上升25.55%。

  市场环境

  2020年上半年,新证券法颁布实施,资管新规各项业务配套细则陆续落地,监管规则趋于统一,资产管理行业正向着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的方向不断迈进。一方面,疫情冲击、金融市场波动给资产管理业务的营销募资、择时择券、资产配置等造成了较大难度;另一方面,金融风险化解和行业改革等工作有序推进,为资产管理业务打开了空间,资产管理机构迎来新一轮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

  经营举措及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变化,以主动管理为核心、以产品驱动和渠道拓展为两翼,管理规模实现稳定增长。紧抓市场机遇发行定增、指数、FOF等产品,在严格控制回撤的前提下,大部分产品实现了较好的绝对收益;把握国家科技发展趋势,持续做好科创板块产品的投资运营,帮助客户积极参与科创板的投资机遇;积极拓展资产证券化、票据主动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等业务,服务类型更加多元,满足实体企业各类融资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净值规模为2,089.8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0.33%,资产管理规模行业排名大幅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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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业务

  公司的其他业务主要是通过重要参股公司鹏华基金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鹏华基金立志于“基本面投资专家”,秉承“长期投资、稳利致远”的投资理念,各项业务扎实推进,投研体系不断夯实,管理规模稳健增长。2020年上半年,鹏华基金把握结构性机遇,主动权益投资业绩显著,多只产品业绩名列前茅,在分化加剧的行情中为投资者创造了丰厚的回报,品牌影响力及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截至报告期末,鹏华基金资产管理规模7,014.31亿元(不含鹏华基金子公司),稳居行业第一梯队。其中,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4,962.79亿元(剔除联接基金),位列行业第十。

  4、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因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变化相应调整了分部报告的统计口径,主要是将原资本中介业务分部并入经纪及财富管理分部。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之“(二)分部信息”。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三)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合并范围减少的情况

  2020年5月,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国信弘盛能源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全部股权,2020年1-6月合并范围因此减少。

  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变动情况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同时作为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和投资人、单一投资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综合评估公司因持有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因作为管理人或投资顾问获得的薪酬水平是否使公司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并据此判断公司是否为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责任人。公司2020年度新增6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9个结构化主体清算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4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20-08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公司2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姚飞、刘小腊、李双友、蒋岳祥、肖幼美、白涛、郑学定7位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其余2位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何如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合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半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关联交易2019年度暨2020年上半年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亿元。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开展贵金属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资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贵金属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资格(业务资格名称以监管部门核准为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向中国证监会、上海黄金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及交易机构的业务资格申请等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负债融资的授权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下事项:

  (一)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及按相关规定经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本公司可以发行的其他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二)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与上述“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合称“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离岸人民币或外币债券等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其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

  (三)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内容包括:

  1、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境内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或履行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或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

  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外公开或私募发行。

  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最新一期净资产的300%(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包含公司已发行待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内每期发行,均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定的财务杠杆要求,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各种品种和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收益凭证、可续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按相关规定经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本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按实际发行情况可分为离岸人民币或外币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计划、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可续期债券等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境外债务融资工具。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不与公司股票及其任何权益衍生品挂钩。

  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5年(含15年),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的确定,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并依据债务融资工具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

  5、担保及其他安排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可由公司或公司境内外全资附属公司为发行主体,并由公司或公司境内外全资附属公司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按每次发行结构而定。具体提供(反)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的安排按每次发行结构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7、发行价格

  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8、发行对象

  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9、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就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司实际和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10、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境内发行人可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要求(如适用)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如果公司或公司确定的其他发行主体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有关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四)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组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全权决定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资金和偿债保证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等);

  3、为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指定资金运营部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利率确定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等;指定收益凭证发行审批小组确定各期收益凭证的发行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类型、发行利率等事项;

  7、与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本次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而定)。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国信证券关于延长过渡期内待整改产品整改计划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20-08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书面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冯小东监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何诚颖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就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以下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合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出具如下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4亿元。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20-08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9日(周三)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9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指定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会议议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7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1;传真:0755-82133453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文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会务常设联系人:赫凤杰、蔡妮芩

  电话:0755-82130030 / 82130188 传真:0755-82133453

  电子邮箱:hefj@guosen.com.cn / cainq@guosen.com.cn

  7、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6。

  2、投票简称:“国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委托权限为:

  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人作出投票指示,应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中选择一个打“√”。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20-08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71号)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4,000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已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等10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2,429,377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76号),截至2020年7月27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983.7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8,442,768.9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81,557,214.79元。截至2020年8月24日,公司已经使用募集资金10,840,392,771.5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41,164,443.23元。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经2018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向子公司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4亿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一)发行申请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5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公司拟置换已向全资子公司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140,000万元,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事宜与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一致。

  (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亿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出具如下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4亿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3)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4亿元。

  4、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769号),认为国信证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国信证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20-08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71号)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412,429,377股已于2020年8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8,200,000,000股变更为9,612,429,37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00,000,000元变更为9,612,429,377元。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及相关授权,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本总数及注册资本的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公司本次变更股本总数、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最新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修改之处以黑体字标识)

  ■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20-09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及2020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本期”)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本期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1,254.06万元,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已超过10%。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1,254.06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利润总额101,254.06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净利润75,940.55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结果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101,254.06万元。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公司本期共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81,121.61万元,其中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计提81,111.30万元。

  2、其他债权投资

  公司本期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0,216.46万元,主要是根据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或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按照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对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计提的减值损失。

  3、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公司本期共计提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准备7,940.14万元,其中为客户垫付的和解款预计不能全额收回,公司计提减值准备6,847.44万元。

  4、融出资金

  由于融出资金规模增加,公司本期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1,386.47万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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