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5 来源: 作者: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91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订的发展战略,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聚焦于为市场提供高端光学镜头产品及解决方案,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加强内部成本费用管控,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但由于疫情的影响,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6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41%;实现净利润0.1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06%。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举措有:规范化经营与管理、建立预算及预算管控体系、降本提效打造产品竞争力、体系流程建设、组织能力提升等,时刻围绕经营目标,把以结果为导向的思想融入到日常经营工作中,逐步提升整体竞争力。

  (一)规范化经营与管理

  公司于年初明确全年经营目标,并把经营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围绕各部门的经营目标,梳理公司经营主线及支撑经营的关键举措。通过规范化的月度运营体系、任务跟踪落实模式,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项目的有序解决,从而达成经营目标。

  (二)建立预算及预算管控体系

  公司规划化预算及预算管控业务,建立月度预算申报及月度预算复盘机制,及时分析、调整预算,以确保达成经营目标。

  (三)降本提效打造产品竞争力

  面对严峻的市场压力,对于客户不断提出压缩成本的要求,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管控费用成为公司全年的经营主线之一。

  (四)体系、流程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流程体系管理推进项目,目前已经按期完成至“流程体系管理推进方案”的六个阶段“流程文件清理阶段”工作。下半年将继续对前期清理出的流程、文件等进行梳理、合并、优化、评审。

  (五)基础能力建设

  2020年上半年,公司对研发中心、供应链进行了优化改善,通过组织调整优化,使组织定位更清晰。另外,通过学习小组、协同小组、人才小组的日常运作,实现组织能力和个人能力持续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88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并抄送至各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强先生主持。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90)及摘要(公告编号:2020-091)。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鉴于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议案进行修订。关联董事龚俊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修订后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鉴于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议案进行修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修订后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鉴于更新项目环评报批事项及更新财务数据等原因需修改议案相关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议案进行修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修订后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鉴于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议案进行修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修订后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8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二)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潘华女士召集和主持。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90)及摘要(公告编号:2020-091)。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本议案进行修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修订后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本议案进行修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修订后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更新项目环评报批事项及更新财务数据等原因需修改议案相关内容,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本议案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本议案进行修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修订后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本议案进行修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修订后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建设期时间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9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分析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测算的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0年11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等的影响。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7,5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38,902,538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27.21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132.70万元。假设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持平、增长10%、下降10%。

  6、在预测2020年末总股本时,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总股本为基础,同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注2: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2020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随着募集资金的运用,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也将得到提升。但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总额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公司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对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致力于为市场提供高端光学镜头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专业从事光学镜头及镜头相关光电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其中,“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1,800万套车载镜头产品、200万套新型投影镜头产品以及58万套VR/AR一体机。车载镜头和投影镜头都属于光学镜头分支,而菲涅尔镜片和光学镜头等元器件是VR/AR一体机的重要组成部件,公司凭借在光学镜头行业的积累切入了VR/AR领域。

  2019年底,公司具有研发人员数量为456人,研发人员占比为36.39%。公司拥有一支全面稳定的高素质专业工程师团队,创始团队凭借各自在机械、光学、软件、电子和制造工艺等领域方面的扎实专业素养,使得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了完整的光机电设计开发技术团队,为公司产品技术的不断突破升级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创始人龚俊强先生入选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组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车载镜头方面,公司的产品已进入到多家汽车厂商,获得了相关汽车厂商的认可,并对下游客户进行稳定供货。公司仍然在加大车载镜头的研发投入,不断增强产品竞争力。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拓展下游客户,壮大下游客户群体。公司下游客户在汽车产业与智能驾驶方面的布局,将为公司车载镜头产品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新型投影镜头方面,公司在激光电视、智能投影方面已有成熟客户,未来随着下游客户切入新型显示产品市场的进程加快,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VR/AR一体机方面,公司目前已有合作客户。随着5G进程的加速,5G网络和通信技术的应用,VR/AR场景应用的一些痛点得到解决,未来VR/AR一体机及其相关光学元器件业务将得到快速发展。

  公司具备完整的光学镜头产品产业链,在镜头设计方面,公司具备光学设计能力、结构设计能力;在元器件制作方面,公司充分掌握并可自主生产玻璃非球面镜片、塑胶非球面镜片、机构件部品以及诸如自动光圈、光学防抖件等精密电子元器件。公司无论是在可见光成像镜头、红外光成像镜头、微投影系统、小型化镜头等都具备较为丰富的技术经验。目前,车载镜头方面,公司已通过或更新IATF16949:2016汽车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的资质认证,顺利通过第三方机构年度监督审核,且公司车载镜头已有成熟客户并已供货。新型投影镜头方面,公司突破了反射镜技术从而掌握了超短焦镜头的技术,而超短焦镜头能够广泛运用于新型投影设备中。VR/AR一体机方面,公司立足菲涅尔镜片的技术和VR/AR所需的其他光学元器件技术,同时由下游客户提供部分技术指导、参数指标。公司已成功的研制了VR/AR一体机,取得了客户的认可。

  (六)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潜在影响,为保护公司普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以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1、加速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规划。在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同时,公司将尽可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实施募投项目逐步完善战略布局,紧跟行业的发展趋势。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同时促进公司业务向下游虚拟/增强现实产业进一步延伸,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利于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维护良好客户关系

  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继续扩大安防产品镜头的业务规模,巩固公司在大倍率光学变焦、高清等高端镜头产品方面的市场主导地位,同时积极布局手机镜头、车载镜头和投影视讯等新的应用领域,培养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为了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继续加大专业化营销团队的培育力度,加强客户关系维护、提高市场反应速度及新应用领域开拓能力,从而提升公司营销能力,进一步开拓市场。

  3、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继续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1)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9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04号)核准,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4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544,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4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8月8日出具XYZH/2017SZA20594号《验资报告》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7年8月28日,公司连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实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变更至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2号实施。

  (三)部分募集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00.78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具体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项目的主要目的是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项目实施后将扩建生产车间,购置先进生产及检测设备,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制造能力及产品品质,加快新产品投放速度,大幅缩短产品交货周期,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上述项目的建设期时间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建设期超出原计划期限,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点发生变更,且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产品技术更新而严谨把控项目质量,同时,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

  2017年11月13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和“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原计划的实施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变更至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2号。变更地点后经过一系列的审批备案、具备开工条件后予以实施,推迟了项目整体的投入进度;截至目前,项目的基建工程已基本完成,部分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部分生产线完成了调试和试运行并投产,为了完成产线优化和产能扩充,保障项目质量,公司对项目的具体规划、资金的使用更加谨慎;同时,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进口设备的购进及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受到限制,因此公司拟将项目建设期时间延期至2021年03月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考虑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所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不会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建设期时间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建设期时间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联合光电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9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二次修订稿)》”)等部分议案进行修订,并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部分议案。具体修订后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二次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9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修订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待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9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披露《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修改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如下:

  ■

  上述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系因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完成注销回购股份所致,详情请见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修订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5,760份。前述股份于2020年7月24日完成行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282.636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2,295.2128万元,总股本将由22,282.6368万股增加至22,295.2128万股,具体请详见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鉴于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现在前次修订的基础上,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再次进行修订,修改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如下:

  ■

  其他条款不变。

  二、其他说明

  1、注销回购股份手续已完成,但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所有的修订事项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有关事项。

  3、上述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将使得注册资本增加,届时公司将按工商变更程序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4、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将按工商变更登记部门的要求进行,并由工商变更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8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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