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2022-08-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2-055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因工作人员疏忽,过程版本错传,导致相关披露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更正前: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经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09元/股调整为6.29元/股。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经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09元/股调整为6.29元/股。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8、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09元/股调整为6.29元/股。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09元/股。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6.29元/股。

  更正后: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经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09元/股调整为7.01元/股。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经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09元/股调整为7.01元/股。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8、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09元/股调整为7.01元/股。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09元/股。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01元/股。

  由于我们工作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2-056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尚浦中心3号楼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玉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8人,代表股份161,982,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9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9人,代表股份161,953,9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9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248人,代表股份161,982,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9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9人,代表股份161,953,9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97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4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6144%;反对26,35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732%;弃权1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40,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144%;反对26,359,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732%;弃权1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4%。

  议案2.00《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61,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6275%;反对26,395,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56%;弃权1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61,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275%;反对26,395,9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56%;弃权1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9%。

  议案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4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6144%;反对26,229,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1930%;弃权311,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40,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144%;反对26,229,8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930%;弃权311,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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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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