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51号

2022

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71.36%,主要系报告期末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53.92%,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股利收回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4.34%,主要系报告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4、开发支出较期初增加36.94%,主要系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54.22%,主要系报告期预付设备购置款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45.30%,主要系报告期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0.02%,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去年员工绩效奖金所致。

8、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1.60%,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税费增加所致。

9、应付债券较期初增加64.50%,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6.42%,主要系报告期部分下属园区竣备后借款利息费用化所致。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8.9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投资孵化的企业受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影响,相比去年同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降所致。

12、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55.09%,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减少所致。

1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76.68%,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税收滞纳金减少所致。

1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8.73%,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的影响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20%,主要系报告期园区载体建设资金支出减少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0.08%,主要系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号)。并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2年9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号),公司收到股东嘉实元泰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以及《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股东嘉实元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9,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4%,同时嘉实元泰拟实施下一期减持计划,减持合计不超过24,879,6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55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任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宏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任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宏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50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世山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55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如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52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贷款情况概述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集团”)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筹资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国凯”)提供财务资助,上述事项已通过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号)。

本次南海国凯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贷款,主要用于置换上述力合科创集团提供的部分借款,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次申请贷款的相关情况如下:

1、贷款主体: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

2、贷款产品名称:固定资产项目贷

3、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贷款期限:3年期(36个月)

5、贷款利率:年利率3.7%

6、贷款归还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按合同约定)

7、贷款担保:以南海国凯合法拥有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99号力合科技产业中心12栋研发车间45套,面积合计12195.26平方米物业作为担保,用于担保南海国凯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二、董事会意见

南海国凯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符合其日常经营需要,可有效降低资金成本,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南海国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同意将南海国凯合法拥有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99号力合科技产业中心12栋研发车间45套,面积合计12195.26平方米物业抵押给银行,用于担保南海国凯对上述债务的清偿。同意授权力合科创集团经营决策办公会根据实际需求签署上述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独立董事意见

南海国凯本次以资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置换力合科创集团提供的部分借款,符合其日常经营需要,有效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7,397.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28,98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53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贷款情况概述

力合科创(双清)创新基地(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是公司在东莞建设并运营的科技创新产业孵化平台,是东莞市重大项目和清溪镇重要的创新驱动发展平台之一,致力于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态链示范园区。

为保证本项目的建设进度顺利推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双清”)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5亿元贷款,其中3.5亿元用于“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一期一区”的开发建设或置换超出项目自筹资金范围的同用途债务性资金;6亿元用于“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二期”的开发建设或置换超出项目自筹资金范围的同用途债务性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含宽限期3年),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LPR五年期贷款利率;担保条件为:(一)项目(二期)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1东莞不动产权第0104871号、粤2021东莞不动产权第0104875号、粤2021东莞不动产权第0109625号)为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项目房产对外出售时,允许解押土地;(二)项目(一期)一区、项目(二期)自持部分房产满足抵押条件时为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自持部分房产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面积需符合东莞市相关政策要求。

二、董事会意见

力合双清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符合其项目建设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力合双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5亿元贷款,担保条件为:(一)力合双清以项目二期土地为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项目房产对外出售时,允许解押土地;(二)项目一期一区、项目二期自持部分房产满足抵押条件时为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自持部分房产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面积需符合东莞市相关政策要求。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办公会根据实际需求签署上述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力合双清本次以资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符合其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7,397.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28,98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54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新东路1号清华信息港科研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表如下: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内容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8:30-11:30时,14:00-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邮编:518117

联 系 人:于喆、任红娟、张驰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3”,投票简称为“力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2022年11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2022-10-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