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2-11-21 来源: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和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自2022年11月22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下同),单个账户单笔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 0.01元(含申购费,下同)。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 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1)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注: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注: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与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定投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6.2 定投业务安排

(1)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8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期货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基金份额变更、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更好地保证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限制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的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超过1,0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的累计申请金额等于或低于1,000,000元的,全部确认成功;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的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0,000元的,则按注册登记系统清算顺序,逐笔累加后不超过1,000,000元(含)限制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申请笔数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对于2022年11月21日之前已参与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账户,同样适用上述规则。

实施上述限制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如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

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或“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对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增加E类基金份额(E类份额代码:017288),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产品资料概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增加E类基金份额方案

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拟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原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与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相关业务安排如下:

1、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单个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0.01份,最低账户保有份额为0.01份。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官网届时的相关公示为准。

4、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自2022年11月21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此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不改变现有投资目标、范围、策略或实质风险收益特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公司对上述变更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2年11月21日起生效,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根据相关修订内容,本公司对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更新。

3、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产品资料概要。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三、 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风险揭示书

一、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19]2543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二、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人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

三、本基金是目标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的养老目标日期基金,最适宜退休日期为2020年至2030年左右的投资者购买,对于其他投资者,本基金并未设计针对性的投资策略,提醒投资者务必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1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五、本基金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依照下滑曲线配置并逐年调整,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投资者的年龄结构、风险偏好及资本市场各类资产的长期风险收益情况变化,可能会调整下滑曲线,从而使下滑曲线与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产生差异。若基金管理人调整本基金的下滑曲线,则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下滑曲线的调整情况并说明调整的原因。

六、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基金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具体策略内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七、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本基金对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0%,其中对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0%。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八、本基金权益资产占比将按照下滑曲线逐年调整,并预留一定的主动调整空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调整各年下滑曲线值及权益资产占比,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具体下滑曲线及本基金的权益资产占比可参见下文。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占比如下:

图:下滑曲线值及权益资产占比

图:本基金下滑曲线值及权益资产占比

九、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从而逐步降低整体组合的波动性,并实现风险分散的目标。本基金相对股票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小,但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2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75%。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具体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具体费用内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十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十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十三、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十四、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十五、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十六、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十七、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了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Y类基金份额,该份额类别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具体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份额的风险。

十八、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本版导读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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