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2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赣州市章贡区水游城项目调整合作条件的议案》

  根据当地市场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赣州市章贡区水游城项目根据项目经营业态调整合作条件并签署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租赁项目的进展公告(2022-072)》。

  2.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江西共青城加盟店项目续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增长需要,同意共青城天虹购百部分继续特许经营合作并签订合同。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高书林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江西共青城加盟店项目续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7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关联方减免公司深圳市龙华区中航天逸花园项目部分租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高书林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关联方减免公司深圳市龙华区中航天逸花园项目部分租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7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况

  2020年8月14日,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与江西鹏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原名赣州鹏欣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及附带生效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租赁项目公告(2020-047)》。

  目前该项目尚未开业,现根据当地市场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项目经营业态调整合作条件并签订《补充协议》,采用固定租金(含租金及设备维护费)+提成租金的方式。调整合作条件后,提成租金为购百部分每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预计交易总额中的固定租金约为5.9亿元。同时,公司对于该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调整为约1.89亿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江西鹏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2.计租标准

  该项目计划经营超市和购百,将根据项目经营业态调整合作模式,其中购百部分变更为固定租金+提成租金、超市部分仍为固定租金。调整合作条件后项目合同期内固定租金平均为30元/㎡·月,提成租金为购百部分每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

  3.支付方式:固定租金按月支付,提成租金按年支付。

  4.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3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合同条款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共青城加盟店项目续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天虹”)与共青城中航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天虹商场分公司(以下简称“共青城中航分公司”)签署的关于共青城天虹的《特许经营合同》已到期。现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增长需要,就共青城天虹的购百部分继续特许经营合作并签订合同。

  共青城天虹为在营门店,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富华大道与高尔夫大道交汇处西北角项目地上一层至地上四层。本次特许经营范围为购百部分,面积约34,509平方米,特许经营期限10年,交易总金额约4,071万元。

  共青城中航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青城中航”)由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江西中航共青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航实业”)100%持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的签约主体为共青城中航的分支机构一一共青城中航分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2年12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江西共青城加盟店项目续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高书林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共青城中航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2. 公司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富华大道格兰云天国际酒店六楼

  3. 法定代表人:刘彦锡

  4. 注册资本:10,481万元人民币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68599131X1

  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健身休闲活动,停车场服务等。

  8. 股东情况:江西中航实业100%持股。

  9. 共青城中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经审计,共青城中航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786万元、净利润9,951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共青城中航未经审计净资产为45,028万元。

  共青城中航依法存续、合法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关系

  共青城中航是中航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江西中航实业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的签约主体为共青城中航的分支机构一一共青城中航分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共青城天虹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富华大道与高尔夫大道交汇处西北角项目地上一层至地上四层,特许经营面积约34,509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遵循市场化的原则,结合共青城天虹购百经营现状,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交易双方

  甲方: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乙方:共青城中航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天虹商场分公司

  2. 交易金额:约4,071万元人民币。

  3. 支付方式:特许权使用费按年支付,管理费按月支付,以现金结算。

  4. 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 特许经营期限:自2022年11月1日起,满10个周年为止。

  6. 交易标的交付状态:已开在营门店,现状交付。

  7. 签署时间:2022年12月23日。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续约有利于公司扩展连锁门店网络,符合公司可持续经营及长期发展的需要。

  该交易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11月,公司与江西中航实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3,396万元。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及长期发展,定价公允、合理,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减免公司深圳市龙华区

  中航天逸花园项目

  部分租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深圳市龙华区中航天逸花园项目开设购物中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深圳市中航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长泰”)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租赁深圳市龙华区中航天逸花园项目,用于开设购物中心。具体内容详见2019-067、2019-069号公告。

  根据国资委《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2〕29号)(以下简称“29号文”)的相关精神,经公司总办会审议同意,双方于2022年7月31日签署了《关于租金减免的补充协议》,中航长泰减免公司租金796.6万元,并由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传导至实际承租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双方就符合减免租条件的承租方在上次减免基础上再减免租金约788万元,中航长泰累计减免公司租金约1,584.6万元。

  中航长泰是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12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关联方减免公司深圳市龙华区中航天逸花园项目部分租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总办会全权办理本次减免租金相关事宜。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高书林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航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路2020号

  3. 注册资本:21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朱俊春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20478088

  7. 主营业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等。

  8. 股东情况: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9. 中航长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航长泰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6,172.20万元、净资产为10,912.7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05.34万元、净利润3,161.12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航长泰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4,673.66万元、净资产为11,835.79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967.34万元、净利润2,503.56万元。

  中航长泰依法存续、合法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关系

  中航长泰是中航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中航长泰依据国资委29号文的相关精神,累计减免公司租金约1,584.6万元。其中,双方已于2022年7月31日达成协议减免公司租金796.6万元;本次减免的788万元租金,自2022年11月起从公司应缴租金中直接抵扣,直至抵完为止。免除的租金由公司按照双方确认的《商户租金减免分配原则》减免至实际承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双方已于2022年12月23日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中航长泰达成的减租协议是响应国家号召、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能够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及长期发展。

  本次关联方减免的租金将传导至实际承租该项目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11月,公司与中航长泰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10,018万元。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关于租金减免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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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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