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2-23 B014版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电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0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冯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牛铭奎、牟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的选择、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根据政策变化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根据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 修改、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总股本等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股票登记上市等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署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等有关事宜;

  7、如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牛铭奎、牟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3月10日在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石牛路 73 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0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为:刘羽先生、赵川女士、叶婷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日(星期五)。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3年3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方正电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9、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议案2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全部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

  邮 编:323000;

  传 真:0578-227650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6”,投票简称为“方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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