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3-21 B032版 作者:

  (上接B31版)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

  (2)3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女士,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赵文凌,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独立复核合伙人赵文凌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业务量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3-01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协议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本次公司拟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续签协议,相关关联交易金额维持不变。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2、鉴于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建材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陶铮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5825亿元,占比58.33%;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4175亿元,占比41.67%。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建材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794,087.16万元,负债总额2,516,052.4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78,034.7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5,484.46万元,净利润4,112.88万元,2022年底吸收存款余额2,512,968.01万元,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1,491,078.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具体包括:

  1、存款服务

  2023年,公司于中建材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 (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

  2023年,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结算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1、存款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协议中中国一般商业银行主要指有关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其与公司均有合作)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协议中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特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均有合作)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也不低于同期中建材财务公司支付予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同类存款的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亦不高于同期中建材财务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就同类贷款提供的利率。

  3、结算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根据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中建材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4、其他金融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生效:协议于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经中建材财务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二)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协议主要内容:

  除上述内容外,协议其它要点如下:

  1、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建材财务公司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2、中建材财务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中建材财务公司将于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中建材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中建材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中建材财务公司股东对中建材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4)中建材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5)中建材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6)中建材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中建材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8)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建材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业务,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理财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能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及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认为,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常张利、蔡国斌、刘燕、倪金瑞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建材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公司出具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建材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建材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讨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5、《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3-01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3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3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3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包括善建基金、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关爱助学、基础建设、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款项金额共计1,095.60万元人民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年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以及捐赠款项支付审批等。

  二、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3年对外捐赠总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3-02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4日

  至2023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23年3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 可以用邮件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截止日期:2023年4月12日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73-88181888

  联系邮箱:ir@jushi.com

  联系人:沈国明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3-02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预计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2、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

  3、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

  4、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淮安”)

  5、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新能源”)

  6、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美国股份”)

  7、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埃及”)

  8、巨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香港”)

  9、其他境外控股子公司

  ● 2023年预计银行授信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金额:130亿元人民币和9.5亿美元

  ●公司2022年末对外担保累计金额:79.62亿元人民币

  ●公司2022年末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数未超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总额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预计2023年公司将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和9.5亿美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巨石集团资产总额为4,292,125.1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60,400.5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431,724.66万元人民币,2022年营业收入1,934,248.4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3.34%。

  2、巨石九江

  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89,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伟忠;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巨石九江资产总额为454,942.8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00,264.0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54,678.78万元人民币,2022年营业收入153,720.5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4.02%。

  3、巨石成都

  巨石成都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133,990.07440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杰;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巨石成都资产总额为564,291.6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70,200.7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94,090.92万元人民币,2022年营业收入123,052.7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0.16%。

  4、巨石淮安

  巨石淮安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沈林;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淮安设立时间不足一年,尚未出具完整的财务报表。

  5、巨石新能源

  巨石新能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国荣;主要经营:清洁能源领域相关投资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巨石新能源设立时间不足一年,尚未出具完整的财务报表。

  6、巨石美国股份

  巨石美国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美国南卡罗来纳州里奇兰县;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国明;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巨石美国股份资产总额为295,969.4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64,166.6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31,802.83万元人民币,2022年营业收入90,771.2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5.47%。

  7、巨石埃及

  巨石埃及为巨石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埃及苏伊士省埃中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注册资本:16,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文超;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巨石埃及资产总额为571,393.7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63,775.9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07,617.80万元人民币,2022年营业收入175,744.7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6.16%。

  8、巨石香港

  巨石香港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中国香港;注册资本6,9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丁成车;主要经营: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销售以及玻纤生产相关机械设备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巨石香港资产总额为190,901.6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91,148.4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9,753.13万元人民币,2022年营业收入459,692.8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7.75%。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各子公司 2023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可以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2023年预计对外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合计为79.62亿元(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5%。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3-02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持有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24,225,5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石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44,7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1%,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1.25%。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接到振石集团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石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本版导读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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