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美格智能
(代码:002881.SZ)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3-21 B104版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美格智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旗下的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75,以下简称“景顺长城环保优势”)、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435,以下简称“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003,以下简称“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328,以下简称“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058,以下简称“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参加了美格智能(代码:002881.SZ)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向增发。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了《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

  截至2023年3月17日,上述基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3年3月17日数据。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0755-823706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平台”

  为销售平台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3年3月2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银银平台”)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同时参加“兴业银行银银平台”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兴业银行银银平台”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兴业银行银银平台为销售平台

  1、适用基金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平台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平台”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或https://f.cib.com.cn

  二、通过兴业银行银银平台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3年3月21日起在兴业银行银银平台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1)以下产品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人民币(基金代码:016988);

  (2)以下产品暂未开通与非LOF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兴业银行银银平台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银银平台一次性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兴业银行银银平台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兴业银行银银平台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兴业银行银银平台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平台”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或https://f.cib.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景顺长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3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3年3月2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3年3月21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版导读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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