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23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3-21 B131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朱善银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孙笑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刘习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一)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苏致富、王慈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本版导读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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