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17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
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3-23 B044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参股公司注销完成情况概述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广州汇垠浪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汇垠浪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浪奇”)进行清算注销。因此前公司持有的汇垠浪奇股权被冻结,其清算注销工作受到较大影响。近日,公司收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参股公司汇垠浪奇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汇垠浪奇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1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4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87-93号2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意事项

  1、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第2项议案补选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对两名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2023年3月31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87-93号2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登记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6、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87-93号2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邮箱:dm@lonkey.com.cn

  传真:(020)82162986

  邮编:510665

  联系人:刘垚先生

  7、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3;

  2、投票简称:浪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01至2.0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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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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