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3-31 B086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8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3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4名(董事邵聪慧先生、独立董事刘双明先生、独立董事陈工先生和独立董事王竞达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南曲靖灌装及制罐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云南项目”或“该项目”),并将云南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364.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4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3,737,94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5,999,955.3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457,519.3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6,542,435.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8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361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7日,云南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如下:

  注:1、因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故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含该部分尚未支付的款项5,708.12万元。

  2、公司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已使用2.24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归还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基本情况

  “云南曲靖灌装及制罐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54,557.2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0,654.24万元。该项目通过在云南曲靖建设生产制造基地,用于两片罐和饮料灌装生产,包括1条两片罐生产线及2条饮料灌装生产线。

  目前该项目已建成1条两片罐生产线及1条饮料灌装生产线,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3月17日,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972.21万元(含待支付的款项5,708.12万元)。

  (二)项目终止原因

  因宏观经济、客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游饮料行业客户放缓或调整了对项目所在区域的产能投资,且部分意向性客户也因自身经营策略变化减少了项目所在区域的灌装订单分配。同时,公司已建成的1条饮料灌装生产线能够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现有客户需求。因此公司经审慎考虑,从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角度出发,对原项目建设内容中的第二条饮料灌装生产线不再投入,并拟终止该项目。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公司拟将云南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4,364.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及前述尚未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此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昇兴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昇兴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并提请上市公司注意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及时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九、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昇兴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7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于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

  1、上述提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的要求,对于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4月12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015

  联 系 人:刘嘉屹、郭苏霞

  联系电话:0591-83684425

  联系传真:0591-83684425

  电子邮箱:sxzq@shengxingholdings.com

  六、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2。

  2、投票简称:昇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其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审议的“表决意见”栏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该提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培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8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有关人员。公司监事陈培铭先生、张泉先生和丘鸿长先生三人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此事项。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本版导读

2023-03-3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