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9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号)予以注册决定。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组成,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配售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1,9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60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8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9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且认购金额不超过8,240.00万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9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30.5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84.5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3年4月10日(T+2日)刊登的《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3年4月4日(T-1日,周二)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网(https://www.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阅。
发行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