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4-03 A012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及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购买了人民币3,000万元的“单位七天通知”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人民币2,300万元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2202期”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于近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5,300万元,获得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70,786.30元,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购买了以下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单位七天通知

  (1)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2)存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起息日:2023年3月31日

  (4)到期日:提前七天通知

  (5)预期年化收益率:2.1%

  (6)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7)关联关系: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产品名称:宁波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23618)

  (1)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2)存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3)起息日:2023年3月31日

  (4)到期日:本产品期限36个月,可于到期日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5)预期年化收益率:3.3%

  (6)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7)关联关系: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9,2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回单;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14.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3.94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2日、2022年6月3日、2022年7月5日、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6日、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3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90,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54%,最高成交价为11.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221,84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1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6,689,27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本版导读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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