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
金合同等事宜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4-03 B005版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开债券A 002254,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开债券C 002255)的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管理费率由0.7%年费率调整为0.3%年费率,托管费率由0.2%年费率调整为0.1%年费率,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由0.4%年费率调整为0.3%年费率。

  二、《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自2023年4月6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一、召开事由”的“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本基金的此次修改为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故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按规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联系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400-700-5566

  电子信箱:service@cxfund.com.cn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三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于2023年4月3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3日

本版导读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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