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25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杭州星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当前及未来,算力就是生产力,推动算力与数字能源联姻,将实现产业价值链几何倍增式的跃升,助力企业拥抱AGI时代的巨大市场。为顺应数字经济浪潮,变电力为算力,步入数字能源算力融合新赛道,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下属控股子公司苏州鑫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煜科技”)于2023年3月31日与杭州星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临科技”、“目标公司”)股东杭州星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藏科技”)签署了《关于杭州星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本次合作鑫煜科技将出资3亿元人民币对星临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星藏科技持有星临科技90%的股权,鑫煜科技持有星临科技10%的股权。鑫煜科技本次对外投资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双方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资扩股,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管理层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鑫煜科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2、鑫煜科技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焕动能源科技(绍兴)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经查询,鑫煜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星藏科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2、星藏科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经查询,星藏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星临科技基本情况
2、本次增资前后,星临科技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单位;万元人民币
3、主要业务情况:星临科技是一家专注在单相浸没式液冷数据中心与GPU高性能云计算领域的创新服务商,致力于提供安全、经济、可靠、低碳节能的高密度算力解决方案。
公司主营GPU高性能算力基础设施的建设、算力输出与技术服务,拥有包括 IaaS、PaaS、MaaS 三大层面的完整技术平台,可为通用人工智能模型的训练和推理、生命科学、影视渲染、区块链、云游戏、自动驾驶等各行业提供专业算力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申报受理知识产权专利106项,其中已授权59项。
公司已在安徽签约建设百亿规模的液冷超级智算中?,为国产大模型的研发训练、各行业领域的“AI+”产业智能化升级,提供超?性价比的算?服务,目前公司完整掌握单相浸没式液冷技术,以纯液冷IDC为硬件设施载体,核心优势如下:
(1)节能降耗:液冷技术可以有效降低数据中心的功耗比(PUE),达到1.05以下,比传统空气冷却方式节省30%以上的能耗,同时减少碳排放。
(2)提高效率:液冷技术可以使服务器等设备在更高的温度下稳定运行,提高计算性能和可靠性,降低维护成本。
(3)节省空间:液冷环境要求低,室内/露天均可,无需土建装修;占地面积小,可堆叠部署,较风冷数据中心节省50%~70%用地面积,且支持高密度部署,可大幅提升单位面积土地的利用效率。
(4)快速部署节约75%的时间:模块化设计,装配式部署,即布即用,节约75%的 IDC建造时间。
(5)稳定可靠:全浸没式液冷散热,无噪音,零灰尘,热故障率低,有效延长服务器使用寿命,系统双路冗余,瞬态智能切换。
4、星临科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经查询,星临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鑫煜能科与星藏科技签署的《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苏州鑫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星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增资方式
投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30,000万元(“增资款”)对目标公司投资(“增资”),其中111.11万元人民币用于认缴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占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10%,其余29,888.89万元人民币记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11.11万元,投资方将持有目标公司10%的股权。且就本次增资,除投资方之外的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均明确放弃优先认购权及其他就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性或否决性权利。
2、增资后的股东权益比例
各方约定,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各股东在目标公司中的股东权益比例变更至如下:
3、增资款的缴付
本协议签署且生效后,投资方共分两笔向目标公司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增资款,即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增资交割日前的各交割先决条件满足后,且在满足本条约定的如下条件后,投资方应向目标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增资款的50%,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第一期增资款”)。本条应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
(2)原股东、创始人(有控制权的主体)承诺与目标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目标公司、原股东不存在其他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的情形。
在完成前述第一期增资款支付,且满足如下条件后,投资方向目标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增资款的50%,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第二期增资款”)。
(1)工商变更完成;
本协议项下自投资方向目标公司指定的账户支付了上述款项后,即应视为投资方已完全履行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增资义务。
4、业绩承诺及调整
(1)目标公司原股东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总和不低于10.5亿元;
(2)若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创始人、目标公司原股东及其关联方应对投资方进行补偿,补偿款金额=投资人持股比例×(公司承诺累计净利润-公司实际累计净利润);
5、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原股东、投资人各自的权力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以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为目的,通过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在数字能源产业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共同为客户提供“电+储+算”一体服务,打造AI时代的大规模零碳算力。
2、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未来公司将利用自身从发电到配售电、移动储能、能效管理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产业优势及目前业务布局,为AI算力业务提供绿色低碳的能源解决方案;星临科技将向客户提供单相浸没式电池包冷却解决方案及与AI算力服务有关的优势资源和优质产品,共同为客户提供“电+储+算”一体服务,打造AI时代的大规模零碳算力。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星临科技将成为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但目标公司从事的业务仍可能受到相关政策、宏观经济、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与经营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杭州星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