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053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4-19 B052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3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4月18日,我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信托融资业务的议案 》。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3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54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3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55 。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4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信托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信托融资业务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我司拟开展信托融资业务。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业务需要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信托融资业务主要内容

  1、融资主体: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机构: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业务规模:本期额度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累计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4、业务期限:不超过 18个月(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

  5、融资成本:年化利率不超过5.2%。

  6、资金用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7、交易结构:我司下属项目公司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我司,并签署相关协议;我司将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委托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投资者认购财产权信托受益权,经信托公司审核通过后,向我司支付相应款项。财产权信托委托我司对应收账款债权进行管理,按期归集资金向信托支付,同时在资金归集不足时,我司对财产权信托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8、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

  三、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卓逸群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B座22-23层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信托融资业务,我司可提前变现应收账款,加快回款速度,本项业务不会对我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18日

本版导读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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