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4-22 B018版 作者:

  (上接B17版)

  3、议案10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果直接打“√”,表示直接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若股东填写投票数总和大于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则对该议案的表决均无效。

  4、其他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3-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15: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7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颖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自我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28,042,434.08元(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5,339,828.9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725,817.03元,余下可分配利润为213,532,353.24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695,597,798.22元,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909,130,151.46元(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775,874,643.76元)。

  在结合公司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合理诉求的基础上,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先生提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5元(含税)。

  本预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张颖女士、佘妙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张颖女士、佘妙英女士不是公司董事、总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对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制定以下方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规定领取薪酬。另外,监事会主席税前津贴为每年9,600元,其他监事税前津贴为每年7,200元。

  本议案涉及所有监事薪酬,所有监事均回避了表决,无法形成有效表决结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张颖,女,1957年出生。1998年至2011年任天津众业达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任本公司北区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任本公司合规官。

  张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2,1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截止目前,张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佘妙英,女,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学专业。2002年至今兼任汕头市达源电器成套有限公司会计;2012年2月至今任汕头市众业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佘妙英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截止目前,佘妙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3-08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9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549,909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1,224,297.8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64,527.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1,459,770.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1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 年3月22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6]G1504280063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991,459,770.10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45,199,300.04元,累计直接投入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776,601.68元,投入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9,883,530.49元,补充流动资金613,998,937.97元,本期归还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元,期末余额0.00元。(公司全部募集资金账户于2022年5月18日注销。公司已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于2016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当事人均严格履行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3,665.9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进行存款的明细如下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3-10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测试,对2022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0,637,952.80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063.80万元,相应将减少2022年度利润总额4,063.80万元。

  公司本次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3-13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15:00-17:00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众业达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众业达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 “众业达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开贤先生、总经理吴森杰先生、独立董事陈名芹先生、财务总监王宝玉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海娜女士和副总经理陈钿瑞先生及公司新渠道开发部经理黄海鹏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3-11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该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15号和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3-09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或“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众业达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小勤、刘根

  项目合伙人:邓小勤,2003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在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浩洋股份、清源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根,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19年开始为众业达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众业达、朝阳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付后升,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邓小勤、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后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较上期持平;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合计165万元。

  2023年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容诚提供的资料和了解,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表示一致认可。容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建议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容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5、容诚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202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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