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5-16 B014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公司董事长叶肖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500万股变更为6,000万股,注册资本由4,500万元变更为6,000万元。

  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24,646,651.0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5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135,833.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166.10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运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项目资金的需要,则公司将会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系公司独立实施,不涉及与他人合作的情形,亦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

  三、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概述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4月2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1,057,717.13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6,135,833.90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588,933.93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588,933.93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24,646,651.0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646,651.0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646,651.0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646,651.0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332A012173号《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经纬股份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3年4月27日止经纬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5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135,833.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166.10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483.2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运用于以下项目: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5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9%,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9%。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5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135,833.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166.10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品种,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提示相应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资金运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定于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3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龙舟路6号炬华智慧产业园2幢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统计并披露。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2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09:30-11:30,下午15: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徐建珍、温晴

  联系电话:0571-88697922

  传真号码:0571-88697922

  联系电子邮箱:hzgisway@gisway.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龙舟路6号炬华智慧产业园2幢6楼证券部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90”,投票简称为“经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投票指示:

  说明: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青海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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