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5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5-24 B033版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7名,共有7名监事参加会议并表决。监事会主席李铁证先生为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37)。

  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二)《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82证券简称:电投能源2公告编号:2023034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现有董事10名,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董事王伟光先生为会议召集人。共有10名董事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投资建设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36)。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缴纳扎哈淖尔煤业公司工业厂区用地土地出让金的议案》;

  2022年8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工业厂区用地取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最终批复(内政土发〔2022〕841号),批复面积为55.88公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扎鲁特旗自然资源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扎矿工业厂区用地进行了评估。2023年2月17日,由第三方机构编制的《土地估价报告》(内蒙古灵信[2023]估字第0014号)完成在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系统的备案,评估结果为:单位面积地价98元/平米,土地总价5476.24万元。扎鲁特旗自然资源局依据此评估结果确定土地出让金金额。扎哈淖尔煤业公司工业厂区用地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决定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关于审议电投能源大宗通用物资总包配送目录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大宗通用物资总包配送业务开展,持续扩大总包配送管理和实施成果,结合公司实际,确定大宗通用物资总包配送目录。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新旧条款对照表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关于审议〈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关于审议〈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37)。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陈来红、左新词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二)《关于投资建设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的公告》、董事会议事规则新旧条款对照表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8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9日(周五)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6月9日(周五)9:15一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6月9日(周五)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5日(周一)

  (五)出(列)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3年6月6日(周二)

  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 0475-6196998

  3.联系传真: 0475-6196933

  4.邮政编码:028011

  5.联系人:包琨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8,投票简称:电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9日(周五)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9日(周五)(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9日(周五)(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6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

  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能源”或“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绿色效益再翻番;低碳智慧创双一”战略转型目标,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投资建设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

  (二)该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首批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新能〔2021〕1300号),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取得全额自发自用5.22MW光伏项目建设指标,并于2022年12月22日取得备案告知书。

  本项目建设场址位于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境内,珠斯花地区南部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厂区内,地势平坦,地面开阔。

  本项目装机容量为5.22MWp,共安装545Wp 单晶光伏组件 9587块、钢支架174吨、组串式逆变器(320kW)13台、6kV箱式变压器2台以及相关电力敷设。其中东南侧闲置场地布置单晶双面组件,容量2.70MW。输煤栈桥东侧场地布置单晶双面组件,容量0.57MW。车棚布置单晶单面组件,容量1.95MW。配套建设计算机监控系统和远程通信系统,实现集中监控和实时分析及数据传输。

  工程静态投资2545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为4872元;动态投资2556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为4893元,其中建设期利息为11万元。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资本金比例为20%,其余资金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为4.3%,项目已列入2023年投资计划。

  三、项目投资及经济性评价和技术性评价

  (一)经济性评价

  本项目可利用小时数为1442.33h,电价按0.330元/kWh测算财务指标。经测算,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6.01%,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8.8%,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2.88年。本项目采用“全额自发自用”模式,经济评价指标符合公司有关标准,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财务指标较好,财务经济评价可行。

  (二)技术性评价

  本工程光伏方阵布设电厂东南侧闲置场地、西侧停车场、输煤栈桥东侧及西侧场地。交通条件便利具备建设光伏的地形地质条件。本工程地面太阳能光伏组件采用倾角26°。车棚光伏组件安装倾角0°,光伏组件全部采用固定式安装。

  本项目运营期按25年计算,光伏组件首年衰减2%、其余年份衰减0.45%取值、总装机容量5.22MWp计算,25年总发电量1.88亿kWh,年平均发电量753.61万kWh,年均利用小时数1442.33小时。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

  1.本项目符合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发展战略,可以有效地促进公司转型发展,能够改善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产业结构,推动企业实现低碳转型,提升企业“绿色发展”形象,使公司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2.本项目可以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和资源。依托企业自有土地,不需要另行租用场地,能够降低企业工程造价,提高项目盈利能力,接入系统条件优越,本项目采用全额自发自用,可就近接入厂用电系统,接入系统投资较少,项目投资效益好。

  五、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以及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风险分析:目前组件、钢材价格浮动较频繁,组件和钢材在项目的投资里占比较大,对项目的投资和收益存在直接影响。

  应对措施:需实时跟踪组件和钢材的价格变化,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控制投资风险。

  (二)前述项目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根据项目可研测算,项目总投资2571.61万元,资本金比例为20%,其余80%为国内银行贷款。项目累计盈余资金590.13万元,整个计算期每年累计盈余资金均大于零,有足够的净现金流量维持正常运营,能实现财务可持续性;项目在建设期资产负债率为80%,项目建设期3个月,项目在期初资产负债率较高,此后逐年递减,负债呈逐年下降趋势,经营期内平均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说明该项目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金额较小,不会对上市公司形成负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

  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7

  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

  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3年度公司接受关联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提供的600MW燃煤机组主控一体化自主安全可控DCS系统研究与应用劳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

  2.该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项目原为科技项目。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坑口发电公司”)拟在电厂的A检期间完成DCS改造,由于霍林河坑口电厂A检开工时间为9月10日,与其他火电厂相比开工较晚,已不具备科技项目的“首次性”,现拟将本项目调整为技改项目。同时此项目公司2023年度接受关联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提供劳务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12.00万元,公司本次拟增加与关联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接受劳务的额度712.00万元。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上海成套院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伟光、陈来红、左新词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二)关联交易金额

  坑口发电公司委托上海成套院开展的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项目。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对1号机组单元DCS控制系统、DEH、ETS、单元机组脱硫DCS、单元辅控DCS系统进行换型改造,配套实施DCS安全防护系统、控制系统优化、性能试验、原DCS独立组网、SIS系统升级改造、智慧应用、APS应用、运维培训、电子间及工程师站装修等。依据收口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约为4312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6月19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133308156G

  4.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115号

  5.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115号

  6.法定代表人:顾皑

  7.注册资本:人民币10468万元整

  8.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设备行业及环保领域、新能源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机电产品设计、制造及销售;生产经营电站自动控制系统;民用核安全设备和材料的设计、制造、销售、鉴定检测;发电设备性能检测与设备监理;电站及热能工程设计与咨询、设备成套、工程承包;非工程建设类对外承包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经营情况:2022年末资产总额190,716万元,负债127,275万元,所有者权益63,441万元,营业收入124,271万元,利润总额1,136万元,净利润966万元(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3年1季度末资产总额201,014万元,负债137,415万元,所有者权益63,599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24,362万元,利润总额156万元,净利润158万元(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二)条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上海成套院为国家电投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该关联人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前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坑口发电公司委托上海成套院开展的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项目。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对1号机组单元DCS控制系统、DEH、ETS、单元机组脱硫DCS、单元辅控DCS系统进行换型改造,配套实施DCS安全防护系统、控制系统优化、性能试验、原DCS独立组网、SIS系统升级改造、智慧应用、APS应用、运维培训、电子间及工程师站装修等。依据收口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约为4312万元。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协议。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改造项目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委托关联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发电设备成套”)对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提供服务,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参考市场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交易性质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拟向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提交《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事前核实,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拟委托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被委托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提交《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事前核实,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拟委托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被委托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本版导读

2023-05-2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