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
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6-03 B034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68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落实函》要求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文件。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苏州银行2023年第2295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金额:10,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上海新泉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上海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理财产品实际购买日期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即可),上述资金额度包括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包括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1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8号)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10,515股,发行价格为24.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8,939,096.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167,862.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771,233.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8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689.4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488.7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净收入2,401.06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488.71万元,存储于理财账户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现金管理的方式

  1、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上海分公司购买苏州银行2023年第2295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2、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上海分公司购买苏州银行2023年第2295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2)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次上海分公司购买的苏州银行2023年第2295期定制结构性存款,该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结构的挂钩标的为欧元兑美元汇率,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欧元兑美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欧元兑美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3)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4)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9月5日。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标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该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结构性存款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投资业务有关的信息。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的投向,在上述结构性存款的存期内,公司将与苏州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79,036.71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10,000万元,占2023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的12.65%。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上海新泉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上海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理财产品实际购买日期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即可),上述资金额度包括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包括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本版导读

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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