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
承销证券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6-03 B048版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参与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公司股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价格为11.10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注: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日

本版导读

2023-06-0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