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3-001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6-07 A007版 作者: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6日下午15:00时在公司二楼综合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百明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 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总结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3-002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3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597号6幢二楼综合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30日

  至2023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6、7、9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8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597号6幢二楼会议室

  登记信函邮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式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3年6月27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现场登记所有原件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传递扫描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为公平对待每一名股东,1名股东只能委托1名代表出席。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597号6幢安杰思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杜新宇

  联系电话:0571-88775216

  电子邮箱:duxy@bioags.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第五节“会议登记方法”中相关登记材料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3-003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4,955,505.2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31,164,537.81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87.0971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981,937.9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4%。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3-004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3-005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6日核发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7万股,并于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第210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340.0971万元变更为5,787.097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340.0971万股变更为5,787.0971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拟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形成新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 月7日

本版导读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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